铜陵市2008年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工作的通知
铜人社[2008]74号
县(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8]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
我市2008年招募计划30名,其中支教6名(铜陵县6名)、支农14名(铜陵县2名、狮子山区4名,郊区8名)、支医10名(铜陵县10名)。服务期两年。
服务期间管理和政策保障均按皖人发[2006]49号、皖人发[2008]44号、铜办[2006]32号和铜人[2006]46号以及卫医秘[2007]656号文件中有关“三支一扶”的政策执行。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1)招募对象:铜陵籍、铜陵高等院校范围内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06、2007年毕业后尚未就业的铜陵籍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2)招募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设定的相关条件。报考支教工作的考生应具备教师资格。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考试
报名时间:8月9-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地 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力市场。
(二)考试由省厅统一安排进行,考试时间:2008年8月31日 上午: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考核
9月中旬由市“三支一扶”办组织体检、按照《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健康标准》执行,9月下旬完成考核工作,确定初步入围人员名单。
四、审核确认
9月底前,由市“三支一扶”办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根据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五、培训上岗
10月中旬,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基层工作方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共青团等工作业务;省情、市情、县情及当地民情、民风、民俗;拟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等。11月份,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县(区)“三支一扶”办要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安排。
六、工作要求
今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政策的第三年。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社会影响广泛。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在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市“三支一扶”的各项工作。
(二)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三支一扶”工作的文件精神。顾全大局、服从计划分配,听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
(三)要关爱“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生活和工作,保障“三支一扶”大学生安全。县(区)、乡镇领导要根据分工与他们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在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皖人发[2008]44号
附件2:皖人发〔2006〕49号
附件3:铜人[2006]46号
附件4:铜办[2006]32号摘录
附件5:卫医秘[2007]656号
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 陵 市 公安 局 铜陵 市 教 育 局
铜 陵 市 财政 局 铜陵市农业委员会
铜 陵 市 卫生 局 共青团铜陵市委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 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
(皖人发[2008]44号)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团市委: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为“三支一扶”)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人事组、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皖人发〔2006〕49号文,一并贯彻落实。
一、精心组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上岗工作
2008年我省将继续招募700名(各地具体计划核准数额见附件1)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招募对象主要为本省范围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招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考试。8月8-10日,各市“三支一扶”办通过现场、网络等方式组织高校毕业生报名,并于8月14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上报省“三支一扶”办。8月底,省组织统一考试(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9月中旬,各市“三支一扶”办对考试合格的毕业生进行考核。9月下旬,各市组织体检,按照《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健康标准》(见附件2)执行。
(三)审核确认。9月底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毕业生根据计划、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名单。并将《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3)、“三支一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体检发票等相关材料集中上报省“三支一扶”办进行确认,同时办理银行卡、保险等手续。
(四)培训上岗。10月初,各市统一组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基层工作方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共青团等工作业务;省情、市情、县情及当地民情、民风、民俗;拟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等。10月份,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市、县(区)“三支一扶”办要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安排。10月底前,各市将《2008年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4)及电子版(电子邮箱:wxm2602109@163.com)统一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认真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规范管理工作
“三支一扶”计划已实施两年,各市、县(区)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切实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建功立业提供良好的平台。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信息管理。各市人事部门要建立“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库,按照统一的标准,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信息采集、输入等工作,为开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和后续服务提供工作基础和依据。
(二)搞好宣传表彰。要注意发现在基层扎实工作、积极奉献、作出突出成绩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并适时开展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表彰活动,为“三支一扶”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八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