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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http://www.tlldbzh.gov.cn 08-03-31 09:23:46 作者:[bgs] 来源:[]

 

市属各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劳社[2006]66号)要求,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定期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进行认证。凡属我市参保统筹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均需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现就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籍在本市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携带离退休证、户口簿、身份证、领取基本养老金银行(邮局)存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认证手续。
    二、离退休人员行动确实不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认证。认证时除持上述证件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方可给予认证。
    三、户籍在异地的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按照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办法进行认证。
    四、有色集团控股公司等行业统筹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纳入本次认证范围。
    五、认证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一年一次。
    六、望离退休人员相互转告,共同配合将资格认证工作做好。
    特此通知

 

铜陵市劳动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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