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
|
|
| 关于公布第三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
|
|
http://www.tlldbzh.gov.cn 08-01-11 15:42:00 作者:[] 来源:[] |
关于公布第三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铜劳社〔2007〕2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后能得到及时救治,规范其医疗行为。经研究,从2008年1月1日起,市中医院、第四人民医院、人民医院东市分院为我市第三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
|
| 上一篇: |
| 下一篇: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