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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九批具备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http://www.tlldbzh.gov.cn 07-12-21 08:10:03 作者:[] 来源:[]

关于公布第九批具备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铜劳社[2007]207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铜陵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暂行办法》,经审核,第九批具备定点的零售药店资格5家,现公布如下:

一、新苑大药房(新苑小区超市内)

二、南车大药房(七O一大院内)

三、裕康大药房(铜庄一区)

四、丰原集团小街连锁店(长江东路建设小街)

五、永康大药房(铜官路8)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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