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心系群众,不断增强服务理念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大力倡导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作风。全局广大干部都应自觉地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群众最为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群众意见最大的问题作为工作首先要解决的突破点。牢固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领导就是服务”、“机关工作就是服务”的理念,真心诚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社会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本领,更加自觉主动地为基层和群众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一定要做到考虑问题、谋划工作、形成决策,都要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要把工作精力倾注于为群众排忧解难上,对困难群体的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帮助解决。要认真接待好每一位群众,办理好每一项业务,能办的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不能办的给群众一个满意的解释。把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融入实际工作中去,心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力争为群众办的好事更多一些,对群众服务的质量更好一些,对群众服务的方式更方便一些。同时做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项服务向全过程服务转变,由一般性服务向优质高效服务转变。通过优质、文明服务,真正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加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既是作风建设的目标,也是作风建设的保证。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政治、学业务。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真正学懂弄通,掌握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基本理论素养。要突出抓好机关干部的业务能力建设,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围绕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知识和能力的培训。要立足本职岗位,从实际工作出发,重点学习劳动保障专业理论知识,成为精通劳动保障业务的内行,增强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努力学习与劳动保障业务紧密相连的宏观经济、现代管理、社会科学和法律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丰富知识、增加知识储备,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努力使全局干部职工做到“通晓全局、精通本职”,保证劳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求真务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树立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公仆意识,坚持办实事、求实效。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高度重视和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我局当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逐项拿出意见,逐条制定措施,逐件抓好落实,巩固和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作风建设的满意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劳动保障政策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上。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四、勤政廉政,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反对铺张浪费,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要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对会议、差旅和公务用车等要严格审核,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防微杜渐,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腐朽堕落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
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劳动保障行业自律“六不准”:不准违反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劳动保障行政审批、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业务;不准利用行政审批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和社保费征缴、待遇核定以及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等为部门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挪用、侵占或与他人串通套取、冒领社保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不准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之机乱办班、乱发证、乱收费;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被检查对象或服务对象宴请、公费旅游和免费娱乐活动;不准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要求服务对象参加不必要的培训、技术考核和评比检查活动。从源头上杜绝滋生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五、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效能建设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暨领导班子考核讲评大会精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严格按照局效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加大领导力度,要依照省劳动保障厅制订的《安徽省劳动保障系统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考核办法》,全面加强经办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开展“三优”文明服务窗口流动红旗竞赛活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认真落实在效能建设中,已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服务窗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统一工作规则、办事流程、服务行为和纪律要求。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示范窗口,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要针对效能建设明查暗访、政风行风评议以及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局效能办和局文行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局效能建设工作和窗口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六、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两手抓、两不误,既不能因为劳动保障工作忙、任务重而降低机关作风建设要求,草率从事,也不能因为抓机关作风建设而放松劳动保障的各项工作,要努力以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以工作是否落实来衡量和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果,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各项工作。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设立意见箱、投诉举报、群众反馈、民主评议等措施,建立督察考核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干部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情况,并实施广泛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明查暗访,做到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全过程督查与阶段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地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要求,加大对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5+2”禁令,继续坚持局领导带队明查暗访制度,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因顶风违纪被曝光或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劳动保障部门的形象和声誉的,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在干部作风建设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和涌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使作风建设在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