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按1年内减半缴纳房租和水电费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定额补助。
(2)3年内免缴物管费、卫生费、治安费和环保费。
(3)在园(区、街)不同类型的实体,除享受上述(一)(二)两项优惠政策外,还同时享受相应类型的扶持政策。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信息中心承办 E-mail:master@tlldbzh.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皖ICP备07000266号 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