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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访事项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http://www.tlldbzh.gov.cn 08-01-11 14:41:25 作者:[] 来源:[]

答:信访事项应当自行政机关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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