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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证进行年审的通知


http://www.tlldbzh.gov.cn 11-12-09 17:18:47 作者:[] 来源:[]

铜人社〔2011〕623号

 

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各社区:

根据我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相关文件精神,对我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证(以下简称《规定病种证》)进行年审。现将年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2011年12月9日--2011年12月31日。

二、年审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市劳动保障大厦十楼)。

三、年审对象:办理了《规定病种证》已到年审时间,需要继续治疗的参保人员(今年新办理《规定病种证》的参保人员不需年审)。

四、年审材料:《规定病种证》、近期治疗规定病种病历

资料(记录治疗情况)、疾病诊断证明书。

五、年审方式: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规定病种职工的材料,各社区负责收集本社区规定病种居民的材料,收齐后集中送到医保科办理。为照顾规定病种人员和提高工作效率,个人送审一般不予办理。

各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各社区接通知后请尽快办理,逾期不予年审。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2126816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 年审 通知

抄送:市社保中心、信息中心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6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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