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劳社〔2008〕96号
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铜陵市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铜陵市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相结合。
2、提供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基本医疗保险。
3、以收定支,收支基本平衡。
(二)目标任务。全年参保人数不少于19万人。
二、参保对象及筹资标准
具有我市非农业户籍的以下居民,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每人每年筹资额为12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
(二)18周岁以上未从业居民,每人每年筹资额为3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分别如下:
1、18周岁以上至男59周岁、女49周岁的城镇未从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40元;
2、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至69周岁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0元;
上述对象中享受城镇A、B类低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
3、年满70周岁及以上居民和重度残疾人不缴费。
(三)上述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以外的筹资额由各级财政补助,市属及民办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扣除上级补助后,由市承担;县(区)属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扣除上级补助后,市与县(区)按5:5承担;低保对象、年满70周岁人员和重度残疾人扣除上级补助后全部由市承担;其他城镇居民扣除上级补助后,市与县(区)按5:5承担。
三、保障待遇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应自付一定数额起付标准费用。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立起付标准。当年住院两次及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起不再设立起付标准。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三、二、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金分别按60%、70%、80%和85%的比例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年度结算最高限额: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为12万元,其他居民为7万元。
参保人员患有规定病种的,在当年未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参保人员患有规定病种门诊在一个年度内,应先自付500元起付标准费用;超出起付标准门诊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为每年1000元;参保人员患多个规定病种的,每增加1个病种,基金支付限额每年增加400元。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斥及免疫抑制剂治疗,超出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比照住院的办法支付。
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治疗终结后,其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5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金支付80%,费用支付最高限额为每年8000元。
四、鼓励居民连续性参保
1、对连续性参保缴费人员增加医疗费结算最高限额。参保人员在连续缴费4年后,增加医疗费用结算最高限额。具体为: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在连续缴费4年后,从第5年起其医疗费用结算最高限额由12万元增加为15万元,其他居民在连续缴费4年后,从第5年起其医疗费用结算最高限额由7万元增加为10万元。
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连续缴费4年后,增加其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具体为:从第5年起,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费用支付最高限额增加1000元。
2、建立居民医保与职工基本医保的衔接机制。参加居民医保的18周岁以上居民,在就业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医保缴费每满2周年,可以折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年的缴费年限。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居民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保缴费。组织街道社区和学校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各社区在办公场所专门设立居民医保咨询窗口,方便居民咨询政策和具体的办事程序。
(二)强化合力。在将扩面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的基础上,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实施的牵头工作;市地税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基金征收工作;市财政、卫生、教育、民政、残联、公安、发改、建设、物价、审计、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所属街道、社区和学校做好参保登记、保险费代收等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三)突出重点。一是加大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扩面力度,力争今年取得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扩面新增2万人。二是加大农民工参保扩面力度,重点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开展扩面工作,并将农民工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综合起来,以“打捆”方式按项目参保,即每项工程项目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以总投资规模为依据,为农民工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医疗和工伤保险费,全年力争新增2万人。三是加大劳动年龄段内未从业居民参保的力度,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为扩面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力争新增参保人数4.5万人。
(四)改善服务。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规范和简化参保缴费业务流程,实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简化患者的就医报销手续,方便患者就医和结算费用。强化协议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