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城镇职工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
铜政办[2000]3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铜陵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试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O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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