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铜社管[200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区劳动保障局、各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现将《铜陵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铜陵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为积极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程,调动各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铜陵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试行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03]37号)精神,现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制定以下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民政局、档案局、体育局和文化局组成,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考核对象为区、街道、社区各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
三、考核内容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健全组织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日常管理、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以及各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职责履行情况。
四、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总结自评、逐级测评、集中抽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要求及标准以《铜陵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办法》(附件)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计分。
1、平时检查
考核领导小组平时不定期对各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2、年终考核
(1)各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照考核要求及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同时整理出有关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书面材料,报上一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
(2)各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其上一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测评、评分,并将测评结果逐级上报。
(3)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专人于年底前对各级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进行集中抽检。
(4)考核领导小组综合汇总平时检查情况、逐级测评情况、年终抽检情况等,评定最终考核分。
(5)按照最终评定的考核分,分别对区、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3、表彰和奖励
(1)社区的考核得分结合所管理退休人员数(管理人数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按标准奖励;1000人以下,同档次奖励标准减少500元)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奖励,最高奖励8000元。
(2)全市评定4个街道事务所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优秀组织奖”,评定条件为所辖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考核得分较高,且指导、组织所辖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较好的。
(3)全市评定1个区劳动保障局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优秀指导奖”,评定条件为所辖街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考核得分较高,且各项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适当核减次年度相关工作经费:
(1)所辖范围内退休人员发生死亡、判刑等情况未及时申报、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流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2)弄虚作假、挪用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
(3)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退休人员集体上访,社会影响较坏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
(5)侵犯退休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考评总分低于60分的。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