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准确了解春节后企业招工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情况,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请各地从2月中旬开始至3月下旬定期上报本地区企业招工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情况。
一、报送材料
1.本地企业招工情况(附表一)。包括招聘企业户数、招聘岗位职业分布、工资报酬水平、企业缺工户数、企业缺工总数、缺工企业所属行业,并与2009年、2010年同期情况的比较分析。
2.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企业招工情况(附表二)。包括开发区内企业户数、节后招聘员工总数、企业缺工总数、缺工企业所属行业、招聘岗位职业分布、工资报酬水平。
3.春节后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动态情况(附表三)。包括本地农民工人数、节前返乡人数、节后外出务工人数、外出务工流向,并与2009年、2010年同期情况的比较分析。
4.2011年以来服务企业招工进展情况(附表四)。包括举办招聘会次数、入场招聘企业数、提供就业岗位数、参加招聘活动人数、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成用工意向人数,缓解企业“招工难”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典型做法及成效。
5.“两皖”劳务对接专项活动统计表(附表五)。包括收集岗位情况、农民工参加对接情况、发放宣传资料份数、举办招聘会次数,以及创新做法。
6.合肥、芜湖、宿州三市为重点调查市,要选择典型园区、典型企业、重点县区或乡镇进行调查,形成单项调查报告。
二、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于2月15日下午17:00前上报人员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
2.确保数据质量。所有材料由各市局汇总后报省厅就业促进处。附表二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当地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见附表六)填报,其余各表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填报,附表五仅需皖江示范区和皖北地区的市、县(市、区)填报。
3.确保按期上报。三个重点调查市的单向调查报告于2月18日前报送。附表实行旬报制度,分别于2月22日、3月2日、3月12日、3月22日前报送。其中:附表一只在第一期报送,其它四张附表每期均报。
联 系 人: 王小燕
联系电话: 0551-2663821
电子邮箱: jyc@ah.hrss.gov.cn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2月14日
附件:皖人社明电[2011]24号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