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零就业家庭”?
“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二、如何申报“零就业家庭”?
符合认定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可由一名家庭成员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填写《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三、“零就业家庭”如何公示?
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接到经社区核实过的零就业家庭申报的有关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在所在社区定点位置进行三天公示,如无异议,可报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四、“零就业家庭”如何认定?
零就业家庭的认定,按照自愿原则,实行家庭申报、社区街道核实,县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办法。经认定后为其一名家庭成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其《再就业优惠证》实行年检制度。
五、一定期限后,哪些家庭不作为“零就业家庭”对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在一定期限后不再作为零就业家庭对待:①家庭中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的;②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③用人单位已决定聘用,因本人原因不愿就业的;④被确定为就业援助对象后,3个月内与本人无法取得联系的。
六、“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可享受哪些就业补贴政策?
1、零就业家庭成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下岗失业人员现行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
2、通过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或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给予一次性1200元的就业奖励补贴。
3、零就业家庭成员个人灵活就业,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80元,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0元。
4、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技能培训的,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零就业家庭子女考入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的,每一学年给予1000元补贴。
七、单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享受哪些就业补贴政策?
1、用人单位新招用“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成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支付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相应期限的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同时每安置1人给予一次性1200元奖励补贴。
2、用人单位招用“零就业家庭”中的持证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先缴后返原则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
3、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零就业家庭推荐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100元职业介绍补贴。
八、针对“零就业家庭”有哪几项就业帮扶措施?
1、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建立“一人帮扶一户”的责任制,具体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对象,双方签订结对帮扶协议。
2、提供职业培训。组织参加一些时间短、见效快的实用技能培训,掌握一门技能,尽快实现就业。
3、实行托底安置。街道(镇)就业帮扶中心以非正规就业实体形式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托底安置。
4、购买岗位安置。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和用人单位相应的空缺岗位。
5、政府扶持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愿望,又具备一定条件的,帮助其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九、建立零就业家庭“绿色通道申报机制”。
为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帮扶措施,启用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电话“12333”作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零就业家庭沟通的“绿色通道”,广泛听取“零就业家庭” 信息诉求;对部分社区、街道不能及时办理申报手续的,申请人可以向区(县)或市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申报,区(县)或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与街道社区联系,及时帮助办理认定审批手续。
铜陵市劳动保障局宣
二〇〇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