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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风行动2008”专项活动的通知


http://www.tlldbzh.gov.cn 08-01-11 15:24:06 作者:[] 来源:[]

关于开展“春风行动2008”专项活动的通知

铜劳社〔20082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开展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切实改善进城农村劳动者的就业环境,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春风行动2008”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劳社明电[2007]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春风行动2008”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宣传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切实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积极营造关心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高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促进其在市内实现转移就业,满足本市企业用工需求为目的。

二、活动主题

进城求职,帮您解难。

三、服务对象

1、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2、新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3、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4、零转移农户家庭成员(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由于就业信息不畅等原因至今未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户家庭)。

四、工作目标

以建立健全“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为目标,使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前,在其所在县、乡(镇)得到免费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进城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得到免费就业服务;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求职期间,在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推荐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得到诚信服务;使有就业要求的零转移农户至少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

五、活动时间

2008年元月10日到325日。

六、工作内容

(一)大力宣传政策营造良好就业氛围。各县(区)要通过网站、社区平台散发传单、上建筑工地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惠及广大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的良好氛围。各县(区)要免费发放一批“春风卡”等政策宣传材料,公布一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名单,以及求职指导和维权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方便劳动者求职就业,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招用工观念。

(二)继续组织好就业服务三下乡活动。各县(区)要把就业服务窗口前移、重心下沉,广泛开展“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法规政策”三下乡活动,通过组织就业服务小分队、举办招聘集市、深入乡村发放“春风卡”和办理《就业服务卡》、组织技能培训等方式,将农村劳动力急需的就业服务送到集镇,送到村头,送到农村劳动者的手上。要继续将零转移农户作为服务重点,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就业信息,落实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针对性的服务,帮扶零转移农户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

(三)组织好市内劳动力对接活动。依托乡镇及时发布市内用工信息,组织企业现场招聘、提供送岗上门等服务,铜陵市劳动力市场定于2008222日举办“春风行动2008”专场招聘会,各县(区)至少举办一场专场招聘会,为市内的大项目、大企业所需技能岗位开展专项对接活动,搭建供需平台。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机构服务功能。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把农民工纳入免费就业服务范围,改进和扩展针对农民工的服务项目、服务模式,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就业服务。

(五)充分发挥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结合宣传和贯彻落实《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推荐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引导农村劳动者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鼓励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开展优质服务,指导职介机构建立服务台帐,并加强检查。

(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制度,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春风行动2008”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市劳动保障局成立“春风行动2008”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陈玉国同志任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夏云郑、市就业服务局局长崔前进任副组长,盛凯、陈学元、肖本胜、朱敦祥、江章留、朱世木、郑建设、许宗义、崔长根、刘中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永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指派专人负责。并于2008年元月8日前将方案和各项活动联系人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局。

(二)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效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不同人群的方式,使就业服务确有实效。

(三)加强管理,倡导诚信服务。 市劳动保障局将在专项活动中继续加强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此基础上表彰一批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职介机构,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方式,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情况。县(区)要于2008327日前将“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资料(附表)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电子版及正式文件)

联系人:文斌

联系电话:0562-2126844

 

 

二○○八年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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