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学校:
为提升居民医保群众满意度、知晓度,便于日常工作和后续服务的开展,根据省、市民生工程有关要求,需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进行维护,各项基础信息填写必须准确、完整、规范,其中“参保人员联系电话”为必填项。
各代办机构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及时维护和修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各学校在填写学生参保信息时,联系电话一栏必须填写家长手机或座机;社区在维护居民参保信息时,必须录入参保人员联系电话,确实没有联系电话的,要本着确保能够联系上参保人的原则,填写亲朋好友或邻居电话。
各学校务必在
9月
30日前将所填表格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同时报市社保中心征缴科;各社区在
10月
30日前参保居民的联系电话录入率要达到
100%。
二
〇
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