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劳动保障局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办[2007]31号)要求,为全面落实我市社保基金监管,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社保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积极探索社保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积极支持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铜陵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监管,规范基金运作,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探索完善社保基金的长效监管机制。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保基金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严格执行基金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进一步发挥“一票多费”征缴优势,提高基金征缴率,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三)完善保险费征缴稽核工作机制,强化稽核职能,不断提高稽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稽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参保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四)认真开展离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杜绝虚报冒领等欺诈行为发生,保证基金支付安全。
(五)全面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以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为主线,对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严肃基金纪律。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5月20日)。成立我局财政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拟定财政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市财政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召开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局范围内形成“财政管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至10月20日)
1、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严肃基金纪律。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我局将根据劳动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统一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运用维护基金安全的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利用违反基金纪律的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并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严格执行基金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进一步提高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
2、发挥“一票多费”征缴优势,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面。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以“参保企业抓漏保、未保企业抓参保、灵活就业抓续保、个体人员尽早保”为目标,加大各项保险扩面力度。强化基金征缴,确保各项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养老保险征缴重点在基数核定,扩面重点在民营企业,同时通过稽核确保增加实际缴费人数,是参保人数与缴费人数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医疗保险方面将加大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医保基金支付的监管,重点解决好发票审核、医疗费用结算等环节的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事,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工伤保险要进一步提高矿山、化工、建筑等危险行业的参保率,根据工伤保险的基金结余情况,采取平稳过渡、逐步纳入的方法,逐步解决“老工伤”的历史遗留问题。失业保险要在失业调控制度范围内,以确保发放为前提,强化失业监管,继续完善失业保险的市级统筹试点工作。加大对各内企业的生育保险扩面力度,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增加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3、完善稽核工作机制,强化征缴稽核职能。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地税等其他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将征缴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将日常稽核和重点稽核,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稽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集中开展一次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大检查,以缴费基数、缴费人数为核心,重点对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等具有一定规模企业进行稽核检查,核实参保单位是否存在少报、漏报、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行为,防止社会保险基金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对非公有制等民营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申报的缴费人数等情况进行稽核检查,纠正民营企业存在的少报、漏报、瞒报缴费人数等行为;对各欠费单位的补缴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加大催缴清欠力度。通过征缴稽核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参保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4、认真开展离退休待遇资格认证。开展对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认证,是杜绝多领、冒领养老金等欺诈行为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我市统筹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根据认证情况,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要求进行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金,待提供相关认证资料并被确认具有领取资格后,由劳动保障部门恢复发放并补发待遇。
5、全面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以各项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主线,从保险费的征缴、基金入库、支出、结余等资金流转环节,对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基金收支余情况。将具体对各项保险基金的征缴情况,中央补助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有无发生新的截留挪用社保基金问题,有无发生虚报冒领保险基金等欺诈行为,结余基金的存储方式是否合理,账户管理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完整等情况进行检查。
(2)基金财务管理情况。主要对各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社保基金收支过程的各个环节运作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与国库和财政专户的正常对帐机制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控制度的实施运行情况,对个业务部门及经办机构,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是否能严格执行本部门、机构的管理规定,对不相容岗位、人员设置是否做到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等情况进行检查。
(4)对历年来的纠正回收基金进展情况,各种社保抵缴资产的清理变现以及基金归位情况的检查。
(三)总结评比阶段(10月21日至12月20日)。各单位针对“财政管理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立即予以纠正,并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完善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财政管理年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财政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陈玉国任组长,钱巧云、袁心欣、欧杨陵、虞舜来、樊次林、齐旺生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欧杨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财政管理年活动日常工作。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本部门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予以纠正。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证抓好落实,切实把财政管理年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财政管理年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局财政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大督察力度,对各单位落实财政管理年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