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劳社(2007)114号
县监察局、县劳动保障局:
现将省监察厅、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严肃社会保险基金纪律维护基金纪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劳社秘[2007]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此次检查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通知》精神要求,对照检查内容抽调专人开展全面自查。
二、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在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并于7月10日前上报劳动保障局、监察局。
三、七月底,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局对铜陵县社保基金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关于开展严肃社会保险基金纪律维护基金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劳社秘〔2007〕91号
各市监察局、劳动保障局:
为切实加强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监督管理,经省监察厅、省劳动保障厅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在全省组织开展“严肃社会保险基金纪律维护基金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监察厅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严肃社会保险基金纪律维护基金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劳动保障部转发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严肃基金纪律的意见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5号)的要求,经省监察厅和省劳动保障厅共同研究,现就开展严肃社会保险基金纪律、维护基金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基金(资金)管理目标责任制;推动开展基金纪律教育活动,增强法纪观念,牢固树立基金是社会保障“生命线”,基金政策和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督促各地查处纠正违规使用基金(资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主要内容
(一)基金纪律教育情况
1、按照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20号)要求,各地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法规、政策和纪律教育的基本情况,是否将遵守基金法规政策教育作为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活动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那些实际效果。
2、本地区以前年度违规违纪使用基金问题是否查处整改完毕,基金是否归还到位。
3、本地区在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是否实行了社会保险信息定期披露办法,目前着重需要解决那些问题。
(二)基金(资金)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1、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社保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以及要情报告制度情况。各项社保基金是否做到专户存储、及时划拨以及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违规存储、投资或欺诈骗保等现象。
2、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是否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发放职业介绍、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项资金的基础台帐是否真实完整。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拨付程序以及办理时限是否向社会公布。是否按照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发放标准和人员范围是否符合规定等。
( 三)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1、社保基金内部控制体系、协同监管体系,基金监管责任体系以及社会监督举报体系的建立和实行情况。是否按照业务经办流程,从运行程序、权限制约、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高效合理的监控机制。
2、基金定期报表制度、要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由各级监察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分作三个阶段进行:
(一)6月底前为各地自查阶段。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劳社明电[2007]18号)要求,已经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市、县,同级监察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复查。没有开展基金教育活动或教育活动收效不明显的,要一律进行补课,务必取得实效。
(二)7月底前为抽查阶段。各市监察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对所属县(区)开展基金纪律教育情况、基金(资金)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以及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结果报告省监察厅、省劳动保障厅。
(三)从8月份起,省监察厅、省劳动保障厅组织人员,赴各市及部分县(区)进行督查。分组人员名单以及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订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以便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政策和纪律。各地对于违纪违规使用基金问题,无论涉及哪个单位和个人,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