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安
局
财
政
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
总
工
会
铜人社〔
2010〕
15号
关于在全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职工
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县、区劳动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皖人社明电
[2009]97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支行、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从
2010年元月
11日至
1月
29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1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有雇工的用人单位,重点是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形中小企业。
2
、检查内容:
①企业工资支付情况;②建立执行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情况;③解决克扣、防止拖欠职工工资采取的具体措施。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这次检查共分三个阶段,即宣传自查阶段,执法检查阶段,总结整改阶段。
1
、宣传
自查
阶段(
2010年
1月
11日至
1月
15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支行、市总工会、县区劳动保障局及相关用人单位,以及新闻媒体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形式,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这次检查工作的意义,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重点是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工资。各有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检查的内容对本单位
2009年度支付职工工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
2010年
1月
15日前报所在地人保局或劳动保障局,县区劳动保障局于
2010年
1月
18日前将《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对有存在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具体数额,涉及人员数量、拖欠时间及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
2
、执法检查阶段(
2010年
1月
16日至
1月
22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支行、市总工会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主要对在自查阶段中存在严重问题的重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理。
3
、
总结整改阶段
(
2010年
1月
23日至
1月
29日)
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督促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三、严肃查处拖欠,加大处罚力度
在这次检查中,对存在隐满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不按最低工资规定支付职工工资,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将及时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县区劳动保障局,有关用人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本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如实自查,确保这次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
1、职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
2
、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 公 安 局
市 财 政 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
市 总 工 会
二
○一○
年元月八日
主题词:
企业职工 工资 保障 工作 通知
抄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家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
年1
月8
日
印发
共印
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