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工资福利 >> 正文  

关于在全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http://www.tlldbzh.gov.cn 10-01-12 17:15:37 作者:[]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

           

                                          

铜人社〔 201015

 

 

关于在全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职工

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县、区劳动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皖人社明电 [2009]97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支行、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从 2010年元月 11日至 129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1 、检查范围:全市各类有雇工的用人单位,重点是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形中小企业。

2 、检查内容: ①企业工资支付情况;②建立执行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情况;③解决克扣、防止拖欠职工工资采取的具体措施。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这次检查共分三个阶段,即宣传自查阶段,执法检查阶段,总结整改阶段。

1 、宣传 自查 阶段( 2010111日至 115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支行、市总工会、县区劳动保障局及相关用人单位,以及新闻媒体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形式,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这次检查工作的意义,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重点是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工资。各有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检查的内容对本单位 2009年度支付职工工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 2010115日前报所在地人保局或劳动保障局,县区劳动保障局于 2010118日前将《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对有存在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具体数额,涉及人员数量、拖欠时间及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

2 、执法检查阶段( 2010116日至 122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支行、市总工会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主要对在自查阶段中存在严重问题的重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理。

3 总结整改阶段 2010123日至 129日)

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督促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三、严肃查处拖欠,加大处罚力度

在这次检查中,对存在隐满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不按最低工资规定支付职工工资,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将及时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县区劳动保障局,有关用人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本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如实自查,确保这次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 1、职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

2 、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 公 安 局

 

 

 

市 财 政 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             市 总 工 会

○一○ 年元月八日

 

 

主题词: 企业职工 工资 保障 工作 通知

抄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家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 年1 月8 印发           

共印 120

上一篇:
下一篇:

 

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
关于公布2007年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通知
关于印发《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劳动争议法规政策
铜陵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关问题
关于印发《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流程》的通知
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单位查询
养老查询
医疗查询
输入单位编号
输入验证码
 图片看不清?点击重新得到验证码


劳动就业 职业培训
劳动关系 工资福利
调解仲裁 基金征缴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法制监察
案例分析
>>>更多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信息中心承办 
E-mail:master@tlldbzh.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皖ICP备07000266号 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