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OO七年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铜劳社[2007]110号
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贸委、各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
为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机制,使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2007年企业工效挂钩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工挂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仍以实现利润为主,同时结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经济责任制指标进行考核。对实现复合指标挂钩的企业,视其工资水平及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增大利润指标的比重。亏损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减亏指标挂钩办法,对少数当年减亏幅度较大的企业,可适当的增加工资总额,但企业不得因增加工资使亏损超过上年实际数。
二、严格执行工效挂钩政策。工效挂钩企业提取和发放工资总额应严格控制在挂钩应提工资总额以内,对严重超提或恶意超提发放工资总额的,取消当年工效挂钩,停止享受工效挂钩政策。
三、各工挂企业应认真填写《2007年铜陵市企业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清算与核定表》,并及时准备好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利润分配表、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工效挂钩清算、核定工作的总时间安排在2007年6月10日—6月30日,具体清算核定时间另行通知。
劳动保障局 财 政 局
二○○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