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公开与公正,根据《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进幸福铜陵建设。
二、目标要求
(一)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对于比较复杂、疑难的案件,有关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决定,在书面下达给管理相对人之前,提交局法规科初审后报分管局长或局规范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审定。
(二)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对于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较大数额(单位
1万元、个人
1000元以上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局法规科召集执法部门、执法当事人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举行听证会。
(三)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铜陵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市政府第
44号令),认真落实“服务—教育—整改—处罚”依次实施,试行“零罚款”和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等三项制度。
(四)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的现象。
(五)建立案件讲评制度。局法规科牵头,监察支队、监察科以及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对行政处罚案件定期实施讲评,通过案件分析会、卷宗评比会等形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六)建立主办和协办监察员制度。查处案件要指定
1名工作人员为主办监察员并配备
1-2名协办监察员,规范查处案件的监督程序。
(七)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过失侵害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故意放纵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后果的,本着有错必究、依法追究的原则,予以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八)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制止和减少行政执法过程中违纪、违规或者不作为的现象发生。举报投诉电话
2126809,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局法规科会同监察室要及时处理。
三、实施步骤
1
、成立局规范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陈昌生任组长,李放、胡德荣为副组长,监察支队、法规科、监察科、监察室、人教科、公务员科、养老科、医疗科、工伤科、就业科、失业科、基金科、事管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实施,明确责任和工作进度。
2
、监察支队、监察室、监察科、法规科等部门要建章立制,落实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措施,并于
2011年
2月前根据市里下发的验收方案做好自查验收工作。
二
〇
一
〇
年一月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