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群众反映问题途径畅通,同时,使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扎实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依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积极参加市长接待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的安排,每月20日局领导参加市长接待日,积极配合做好宣传、答复和处理工作。
2、认真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
确定每月10日上午为局长接待日(若遇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当日随时准备接访,科室、部门负责人请假的,必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接访。现场进行专题研究、答复及处理工作。
3、做好日常接待工作。
局信访办公室每天安排人员到信访接待室进行日常信访接待。接待人员应填写来访登记簿,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控告和申诉,了解来访人的来访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并做好记录。有上访材料的,接待人员要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情况。能够现场答复和解决的接待人员要及时答复来访人,不能现场答复和解决的,接待人员应将接待记录和上访材料整理后按照信访处理程序送局领导批阅。对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应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讲清道理。
4、重点做好集体上访接待工作。
对到上级有关部门集体上访的,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安排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接待。对于来局里集体上访的,接待人员应要求上访人选派代表进行接待,不得使上访人一哄而上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同时接待人员态度要热情,认真听取上访人反映的问题。一方面做好解释劝返工作;另一方面,及时填写《集体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随《接访记录》一并送领导批阅,以便及时办理。
5、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