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4、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
二、国家部委
1、《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
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3号)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4、关于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11号
5、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4]72号
6、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3]16号
三、安徽省
1、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皖政[1998]53号)
2、关于《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政办[2002]30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我省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4]57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4]56号
5、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皖政办[2004]16号
6、关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秘[2003]169号
7、转发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职工退休待遇问题的通知 劳社秘[2003]11号
8转发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劳社字[2002]29号
9、关于我省省属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劳社字[2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