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工作 开拓创新
努力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全局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劳动保障局局长 陈玉国
同志们:
2006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结合机关效能建设,继续围绕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迎难而上,奋力开拓,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二○○六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市新增就业再就业14219人,完成目标任务109%;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712人,完成目标任务109%,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835人,完成目标任务184%。全市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622人,完成目标任务102%。培养新技师331名,完成目标任务103%。新增农村劳务输出1560人,完成目标任务104%。累计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2322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5%。
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11.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征收养老保险基金33463万元(其中含补征历年欠费7273万元),当期征缴率96%。累计为3553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3.2亿元,为942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2500万元,为1641名失地农民发放保障金318万元,发放率均达10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5%,社区管理服务率88%。
全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13.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征收失业保险基金3964万元(其中含补征历年欠费730万元),当期征缴率95%。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20.6万人(含有色公司4.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710万元,当期征缴率98%。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16566人,征收基金500万元。大额统筹参保10.96万人,征收基金1704万元。
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8.1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0%,征收基金948.8万元。生育保险参保职工16274人,完成目标任务163%,征收基金152万元。
二、二○○六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扎实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1、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新一轮就业再就业配套政策。出台了《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及8个就业再就业配套政策。新一轮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在国家、省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延伸、扩展、调整和充实,最大限度地发挥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同时加大对新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多层次、多渠道举办业务人员政策培训班,以提高其对新政策的理解、掌握和运用能力。
2、实施再就业工程,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继续实行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管理,进一步加大目标考核督查力度。完善了全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全市再就业工作的整体推进。坚持先进典型评比表彰,发挥典型示范效应。结合铜陵实际,大力发展组织起来就业工作。全市共组建就业实体69个,其中非正规就业组织36个,合伙企业33个,共吸纳411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补贴就业补助金40万元。开展“技能岗位对接活动”,促进各类技能人才就业。全年共有1981名技能人才与257家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我市与马鞍山、芜湖三地联动,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安徽省暨马芜铜技能人才专场招聘会”。
3、进一步抓好再就业政策的落实,用足用好再就业优惠政策。严把《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发放关。全市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7970份,年检2.6万。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七类人员发放了《就业服务卡》4133本。充分发挥社保补贴促进就业稳定性的作用,我市在省厅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将享受社保补贴人员范围扩大到持《再就业优惠证》且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预计为全市1.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2006年社保补贴1500万元,现已拨付800万元。继续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效行动,全市共减免各类费、税近4000万元,拨付再就业资金3584万元。
4、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巩固历年来小额贷款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将小额贷款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市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考核,完成目标任务政府给予奖励。并对经办银行给予小额贷款额度的0.5%的手续费补助。继续充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现已达1000万元。着手研究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补偿制度。加大小额贷款追偿力度,鼓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参与小额担保贷款回收工作,并按情况予以适当奖励。2006年我市小额贷款工作居全省先进行列。
5、深入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在全市开展了“再就业百日帮扶活动”和“2006春风行动”,共为5199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近千名农民工达成意向就业,免费发放春风卡3000余份。继续以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和企业安置为主渠道,以“4050”人员再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为形式,以“一对一”结对帮扶为手段,做好“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全年“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1835人。
6、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培训。通过出台配套政策、建立责任制管理、调整充实定点培训机构,形成以市技工培训中心为龙头,企业和民办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层次培训体系。积极开辟SYB创业培训的新路子,将创业培训范围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在校大学生,支持和引导大学生走创业就业的道路。注重将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组织起来就业模式紧密结合,实现互联互动,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团在指导创业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市共举办创业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510人,其中成功创业157人,带动就业再就业701人。出台了《铜陵市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指导培训实施意见》,促进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续接。全年共为4300名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培训。
(二)积极采取各项举措,精心构筑社会保险安全网。
1、强化“一票多费”方式征缴,养老保险基金首次实现当期收支结余。以“一票征缴”工作为契机,调整和理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办理程序。积极推动数据联网,实现了参保、征缴等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即时传递和信息共享。通过加大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基金征缴,“一票多费”征缴方式成效初显。全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比去年分别增长35%、28%、1%和27%。
养老保险重点加强对私营企业的扩面力度,依托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共同推动工作开展。全年共新增参保单位331家,新增参保缴费人数3740人。全年稽核733家用人单位,涉及职工近11万人,补缴养老保险费650.7万元。注重发挥社保补贴在接续社保关系上的重要促进作用,使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积极性显著提高,参加养老保险人数由2004年底的1.4万人增加到2万人,同比增长21%。首次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市本级当期收支结余。
2、全面贯彻国发38号文件精神,启动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国发38号文和皖政59号文下发后,我局进行了广泛宣传,结合铜陵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从2006年1月1日起,职工个人账户规模统一调整为8%,启动了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前期工作。继续做好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进一步扩大我市企业年金试点范围。出台了《关于我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将全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启动农村养老保险的移交实施工作,审计部门已开始对农保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计,初步建立起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库,全市共有1.3万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出台了《铜陵县村干部补贴统筹发放和统一养老保险实施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筹资的办法,解决了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
3、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努力做好退休人员调标工作。继续强化社会化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管理,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信息库。对15家困难企业4000多人的退管费,由市财政兜底,较好地解决了企业退管费征缴难的问题,全市已累计收缴退管费900万元。不断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九月份主办了全市社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健身秧歌表演赛,全市共有55个社区代表队近千人参赛。
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了3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标工作,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30%。在调标过程中,我局密切关注退休人员和社会反映,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总体上比较平稳。继续以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加大对全市3万余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遗属及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资格认证力度。资格认证成效显著,共追回冒领的基金达80余万元。
4、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强化就业扶持力度。不断完善、细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政策,目前全市共有13个行政村1.55万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强化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的扶持。被征地农民凭《就业服务卡》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补贴。自主创业的,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全省首创了“就业岗位贡献奖”。凡当年招收被征地农民30人以上、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市政府将从再就业资金中按照人均1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5、加大对定点机构监管力度,医疗保险运行良好。不断完善定点机构服务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医疗违规行为的界定。按照医保基金支付专项检查的要求,对全市1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实地抽查医保病人334人,调看病历131份。强化对异地就医人员费用管理,严格费用审核。建立规定病种数据档案,全年审核规定病种门诊费用889人次,拒付违规费用19.4万元。《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即将启动实施,医疗保险全覆盖体系基本形成。
6、工伤、生育保险稳步推进,率先启动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伤保险重点推进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保,优先为矿山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全省率先实行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制度,实现了认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全年工伤认定500人次,鉴定1500余人。夯实基础台帐管理,对全市工伤职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起工伤认定、鉴定数据库。启动实施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先行纳入参保范围,执行与企业相同的费率。在全省率先启动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继续按照失业预警调控制度规定,参与企业改制工作,完成近4000名职工的失业登记、审核工作。
(三)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注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强化劳动监察职能,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今年由我局发起,沿江六市劳动保障部门参与建立了“沿江六市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初步形成区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体系,得到了省厅肯定和推广。通过该项机制共跨地区解决被拖欠农民工工资80余万元。全年组织开展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双禁”等专项执法检查。坚持“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使查办案件、专项监察、日常巡查、用工年检形成有机互动,切实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监察手段共为500人追回被拖欠工资129万元,为223人追回被收取的押金8.7万元,为207人补办了社会保险。继续实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缴纳保障金的建筑企业已达27家,金额140余万元。
2、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7件,涉及375人,法定时效期内结案100%。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共鉴证劳动合同2.3万份,纠正违法劳动合同2000余份,审查集体合同21份。启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和监察力度,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
3、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及时处理信访矛盾。按照《安徽省信访条例》定期开展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对受理信访案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有效预防和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93件,上级转办件119件,接待来访近万余人次,案件办结率均达100%。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在“五五”普法开局之年,集中开展了以宣传《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为主题的多项宣传活动,采取市县联动,走访企业,深入施工现场等方式宣传,进一步规范单位用工行为,提高用人单位的依法管理意识,增强劳动者的维权主动性,促进了用工环境的改善。
(四)认真推进“金保工程”建设,逐步夯实管理基础。
1、数据中心机房竣工,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经过严格招标,总投资250万元的数据中心机房工程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机房区总面积210平方米,按照国家A级机房标准建造。劳动保障网站不断完善政策法规网上发布、个人帐户信息查询及网上职介等功能,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周到服务。
2、开展社会保险数据整理,全面推进省统一软件上线。配合全省统一软件的开发运用,各项社会保险数据整理工作全面启动,共清理错误信息2405份。经过努力,各项社会保险基础数据残缺率大幅度下降,我市数据质量逐步迈向全省先进行列。拟定了省统一软件测试方案和测试环境,各项上线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3、建立并逐步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进一步健全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对各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对具体的决策、审批、报告制度的等工作环节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具备了一定的风险监控和识别能力。内控制度实施情况和基金监管受到劳动保障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后,我局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与“创三优”文明窗口紧密结合起来,将窗口服务流动红旗评比范围扩大到部分机关科室。相继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等项制度,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开展“一站式办理”和“一条龙服务”,对重点工作全程跟踪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编发效能简报、听取各部门汇报等形式,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使全局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2、全面推进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加大廉政警示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道德和纪律防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对局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方式,推进了轮岗交流制度,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内严格财务收支,对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了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顺利完成了24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做到了让代表和委员满意。全年“行风热线”上线6次,受理咨询投诉电话52个,回复“市民论坛”意见、建议103条。
回顾2006年工作,我局努力推动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实现了就业再就业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进一步增强、劳动关系的进一步和谐,各项基础工作有了新的进步,作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均取得了优异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广大职工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局党委向为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付出辛勤汗水、奉献聪明才智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三、当前面临形势与问题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劳动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就业、社会保障,还是和谐劳动关系,都是民生的核心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当前,劳动保障工作正处于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急迫问题为主向进一步完善制度、协调推进和建立长效机制转变;从主要面向城市和企业职工向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转变;从初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向健全、完善、充实社会保障体系转变的关键时期。劳动保障事业面临着发展机遇期,又面临诸多的矛盾和困难,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一是就业压力持续增加,结构性矛盾突出。当前总体就业形势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进入攻坚期、新生劳动力资源进入高峰期、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入加速期。2007年我市需就业再就业人员达2.2万人,年新增就业岗位约1.5万个,供求缺口7000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低素质劳动力过剩与高素质劳动力短缺并存,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结构性失业现象非常明显。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就业问题进一步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和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后的就业矛盾日益显现。统筹城乡就业尚处实施阶段,方法不多,经验不足。
二是社会保险覆盖面窄,农村社会保险成为新难点。私营、民营企业社会保险意识淡薄,参保率偏低问题尚未有效得到好转。个体工商户及临时性就业人员认为参保“划不来”、缴费“交不起”,待遇“等不及”,加之就业不稳定,收入无保障,从而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新增城镇人口将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覆盖范围,农村推行社会保险制度也势在必行,这又是新的挑战。
三是劳动争议增多,维权任务繁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显现。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逃避社会保险义务、恶意克扣拖欠工资的问题在用人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随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370元调整为500元,用人单位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问题将会日益突出。
四、二○○七年工作安排
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劳动关系比较和谐,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为目标,夯实管理基础,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组织实施“创业扶持工程”,强化创业培训工作。坚持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以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环境优化为抓手,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集群式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安置容量。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以“你创业、我扶持”为主题的创业扶持工程,加快创业基地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力争2007年建立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管理服务规范、“孵化”能力较强的省级创业基地。争取各方资金投入,启动以就业为导向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实训基地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继续完善以技工培训中心为龙头,各类技工学校为主体,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辅共同发展的技能劳动者培训体系。不断加强创业培训后续服务,通过培训推动就业,就业带动培训,扶持一批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走上创业之路。
2、积极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力争全市20%左右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进一步加强社区平台建设,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各社区要结合城镇居民家庭就业、社保信息入户采集活动的开展,做到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家庭情况清、失业原因清、就业愿望清、就业技能清。对采集的信息逐人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基础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为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援助措施,提供更为细致的、更有针对性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立起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就业创业基地、开辟就业再就业一条街、建立街道劳务派遣机构和依托社区实行托底安置“四个抓手”,进一步推动组织起来就业工作。
3、发挥 “一票多费”征缴优势,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参保企业抓漏保、未保企业抓参保、灵活就业抓续保、个体人员尽早保”为目标,加大各项保险扩面力度。强化基金征缴,确保各项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养老保险征缴重点在基数核定,扩面重点在民营企业,同时要增加实际缴费人数,使参保人数与缴费人数的差距进一步缩小。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工作。医疗保险要继续解决好发票审核、费用结算等环节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事,加大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医保基金支付情况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工伤保险要力争矿山、化工、建筑等危险行业的参保率达100%,根据工伤保险基金节余情况,采取平稳过渡、逐步纳入的方法,逐步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失业保险要在失业调控制度的范围内,以保发放为前提,强化失业监管,切实做好失业保险的市级统筹试点工作。启动“就业新起点”工作,发挥失业促进就业的激励机制。生育保险扩面工作要向各类企业拓展,使参保面进一步扩大。
4、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分步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一步创新管理服务手段,加大对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力度。建立对部分重点医疗机构稽查人员联系点制度,将医疗费用审核前置。在对定点医院实施指标化管理基础上,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参保人员入院报告制度及就医指导机制。
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全市人民极为关注的实事项目,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单位参保积极性,采取部门联动、社区经办、财政补贴、典型引路等项措施,分步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优先解决特困人群医疗保障问题,确保2007年覆盖面达70%以上,切实解决城镇非职工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上半年重点解决好参保、缴费、建帐、发卡、与医院费用结算上的衔接,要使各环节工作平稳,有序推行,确保此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通过政策的实施,使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形成以“个人帐户管门诊,统筹基金管住院,大额费用有方案,慢性疾病有补贴,公务员医疗有补助,城镇居民有保障,农村合作医疗有办法”的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即5+2政策体系),从制度上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
5、认真研究农村养老保险,积极推进农民工工作。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对征地情况清楚且资金能到位的被征地农民要尽早纳入参保范围,力争2007年上半年解决1990年至2003年征地农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在铜陵县已出台的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探索研究农村养老保险如何向面上延伸,力争尽早建立与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使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得到更全面的落实。
继续围绕《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从铜陵实际出发,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 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在巩固东向劳务输出成果基础上,加大对西部劳动力资源的引进力度,使铜陵成为吸纳周边劳动力资源的洼地。根据农民工的自身特点和需要,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研究解决适合农民工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工目前最需要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然后逐步过渡到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和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继续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及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拖欠工资、非法使用童工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继续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帐户制度,探索将保障金制度逐步覆盖到全市所有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加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以《劳动合同法》出台为契机,以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为突破口,大力推行“签约参保”工作,力争2007年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全面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实现对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动态监管。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排查信访隐患,有效排查不稳定因素,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畅通劳动保障信访和举报投诉渠道,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7、继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基础工作水准。信息数据是我局各项工作的核心资源,为配合省统一软件在我市顺利实施,今年要大力做好原养老、医疗等信息数据库的信息核对工作,对查找出来的错误的数据必须更正,不对称的数据要整理、归类、理顺,使其既符合政策要求,又符合业务和计算机管理的需要,力争实现“同人同城同库”的目标。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和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基金预算管理。经办机构要从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加强基础工作管理,工作中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确保各项基金安全运行。要认真做好社保资金审计协调配合工作,注重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8、加强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政治业务素质。要适应劳动保障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要在坚持“党委中心组”“全市学习日”等有效学习形式上,采取请进来方法,开展有关专题讲座,同时注重在实践中学习掌握相关政策业务知识,力争使大多数职工都能做到一专多能。
将机关效能建设贯穿于整个劳动保障工作之中,严格落实有关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督机制为重点,努力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继续开展好“创三优”文明窗口流动红旗评比活动,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监督,积极探索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
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筑牢思想道德和纪律防线,增强全局职工反腐倡廉的意识和自觉性,切实做到勤政廉政。
同志们,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广泛,任务越来越艰巨,面对新形势,任重而道远,希望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务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锲而不舍,奋力攻坚克难,以我们的扎实行动和良好成绩,为构建“和谐铜陵”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