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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厅厅长宣林在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http://www.tlldbzh.gov.cn 08-07-29 08:49:49 作者:[] 来源:[]

 

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再创新局面

同志们:

这次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2005年和“十五”时期工作,分析“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刚才,会议表彰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68个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他们是劳动保障系统扎实创新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先进代表,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获奖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先进,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再创新局面。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2005年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十五”时期主要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2005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对工作的饱满热情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部门行风,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级党委、政府继续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有力推动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强化了就业再就业服务,帮扶一大批困难群体解决了就业和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继续大力推进组织起来就业工作,全省通过组织起来就业已达20万人,占全年新增就业的47%,组织起来就业已经成为我省增加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和一大特色。全年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提前超额完成。112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2.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4.2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6%105%10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低于全年控制目标0.1个百分点。劳务输出规模稳步扩大,到年底全省新增劳务输出60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省和部分市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力实施“三年一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和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全年培养新技师3500多名,培养高级技工2.48万人。组织开展各类技能竞赛,带动了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蓬勃开展。技师学院建设步伐加快,高级技工学校规模扩大,民办职业培训快速发展,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已达866家,年培训规模达40万人。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年组织再就业培训14万人,创业培训1.18万人,创业成功率达50.6%。组织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4万人。全面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鉴定规模不断扩大,到年底全省参加技能鉴定26.3万人次,同比增长14%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发放基本养老金96.3亿元,发放失业保险金7亿元,确保了12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和46.8万人次失业金的发放,没有发生新的拖欠。省政府确定的5个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全部启动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稳步提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率达76%。建立了省级失业保险储备周转金。妥善处理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和解决特殊人群医疗保障问题。加大推进生育保险工作力度,6个市出台了生育保险办法。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全面启动,四大国有煤矿企业全部参保,煤矿企业农民工参保率达68%,位居全国前列。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在4个市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试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基金征缴收入继续保持大幅增长,到12月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47万、360.3万、387万、148万和50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1万人。社会保险费收入继去年首次突破100亿元后,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全年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亿元,较上年增长%。开展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建立基金收支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基金内部控制管理,基金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

(四)劳动关系总体保持稳定。以非公有制企业和进城务工农民为重点,进一步推动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到年底全省已有320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年共审核集体合同9300份,涉及职工202万人。积极做好改制重组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全省基本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初步形成上下对应的组织网络。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管理,发布了2005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全省有12个市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1.41万户企业建立了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了劳动争议处理季报分析制度、疑难案例定期研讨制度,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全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982件,结案率达93.3%。各地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出台了加强劳动保障信访管理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认真组织开展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妥善处理突出矛盾,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明显减少。

(五)法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调研起草了安徽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等4次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加强行政复议处理,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4起,较上年增长26%,办结率为100%。集中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三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职业中介机构2482个,取缔非法职业介绍行为1852次;检查用人单位2.52万户,查处案件7875件,责令补签合同16.13万份,支付拖欠工资8670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9300万元。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到年底全省累计清欠10.77亿元,其中2005年清欠8600多万元,陈欠清理任务基本完成。加强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全年共对2.21万户企业进行了诚信等级评价,评出省级诚信示范企业151户。

(六)劳动保障其他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全省金保工程立项工作基本完成,省市联网工程和远程视频会议功能顺利实现。养老、失业保险监测数据实现网上实时传输,养老保险数据上传量达90%,记实率和准确度均达到95%以上。全省统一应用软件开发工作进展顺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认真开展“统计质量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级基础统计台帐。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绝大部分社区聘用了专职工作人员。基本完成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素质考核。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中美劳动法、中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标准,大力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全省涌现出一大批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宗旨的优质规范服务窗口。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奋力攻坚克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为民办实事、创新工作做法上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为民服务宗旨,切实采取措施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突出体现在“十件实事”:一是组织开展“就业帮扶百日攻坚”活动,动员全系统6000多人,入区入户排查就业特殊困难人员4万多人,实行分类结对帮扶,提供“一对一”援助服务,帮助2.9万人解决了就业和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出台了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受惠人数近8万人。二是开展了“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春风行动”,共为61.3万人次的进城求职农民提供了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的免费服务,对20.1万人次的农民进行了进城务工基本常识等引导性培训,依法取缔了261家非法职介机构。三是扩大了两个确保政策覆盖范围,出台了保障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的政策。四是制定了省直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省直参保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看病难的问题。五是建立了省级失业保险储备周转金,帮助解决55个统筹地区收不抵支,失业保险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突出矛盾。六是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政策,切实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七是制定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全省已有7个市出台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领金的被征地农民达4.4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3000多万元。八是建立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省16个市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督促建筑企业交纳工资保障金3327万元。九是自行编撰设计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维权手册、扑克牌和招贴画,共印制8万套免费发放给外出务工人员,深受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新华社、法新社等国内外媒体分别作了宣传报道。十是加强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全省17个市全部开通“12333”公益性服务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政策和举报投诉。

二是联系实际,积极探索解决劳动保障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如①全省突出抓好就业创业基地建设,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再就业提供了广阔平台。去年4月份,黄菊副总理视察合肥市再就业园区时,对我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对我省组织起来就业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②改革医疗保险费征缴方式,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医保费,由财政拨付改为由参保单位直接申报缴费,此项工作得到了劳动保障部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介。③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在统筹考虑实施前后、城市规划区内外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建立最低养老金待遇标准等方面有了较大突破,劳动保障部专门致电予以肯定。从各地情况看,合肥市在所有街道成立了劳务型公司,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服务,已帮扶8000多人实现再就业;安庆市用足用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争取市财政补贴604万元,仅市本级就有占断保人数85%,约1.6万人享受了养老保险补贴;池州市规定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复退军人,凭培训券享受一次300元免费技能培训;马鞍山市实行社会保险一票多费征收的“六统一”,即统一核定缴费基数、机构、申报、代码、票据和软件;芜湖市采取多种形式分期筹措4.7亿元资金,解决了3.6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淮北市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煤炭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保率达89%;滁州市从国家发改委争取项目资金30万元,建立就业信息与民工维权网站;铜陵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小额贷款工作;黄山市建立由职业指导师、税务师、会计师等各类专家组成的就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帮助创业人员协调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六安市积极制定和落实优惠扶持政策,简化各种手续,突出抓好“送出去”、“请回来”的双向创业工作;蚌埠、安庆、淮南等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编制部门的支持,在增加编制和经费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阜阳、亳州、宿州、巢湖、宣城等市也都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2005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新进展,是在前几年特别是“十五”时期工作的基础上取得的。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市场就业新机制初步形成,社会保障体系渐趋完善,维护劳动者权益力度不断加大,法制建设和基础建设逐步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日益提高。这五年,是全省劳动保障制度改革力度最大、进展最快的五年,也是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成效最为显著的五年。这五年,全省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200万人,2005年全省劳务输出980万人,比“九五”末增加250万人。职业培训进一步发展,共完成再就业培训92万人,创业培训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0万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80万人以上,比“九五”时期增长1倍多。这五年,“两个确保”不断得到巩固,全省共筹集发放基本养老金370多亿元、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2亿元,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国有企业在中心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初步形成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稳步增长,“十五”期间全省社保基金征缴额年均增长20.6%。这五年,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得到加强。职工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十五”期末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1.5万元,较“九五”期末增长1倍。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凝集着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踏踏实实、奋力开拓的心血和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厅党组,向满腔热情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任劳任怨辛勤工作的全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

二、正确认识劳动保障事业面临的新形势,全面把握“十一五”时期主要工作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加快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向法制更加规范、政策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更加高效、运行更加稳健方向迈进的关键时期。当前,我省正面临着加快发展难得的战略性机遇,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及国外、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和资本加速向内地转移,有利于促进我省在与沿海地区的双向互动中加速崛起。随着我省经济总量逐步增长,基础产业及加工制造业、服务业将获得较快发展,就业容量明显扩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统筹互济的功能进一步得到发挥。特别是随着我省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公共财政体系加快建设,将为增加城乡就业岗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为“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突出问题和严峻挑战。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好的同时,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复转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问题相当突出,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进城就业,劳动力供求总量和结构上的矛盾将长期存在,统筹城乡就业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做出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二是高技能人才数量短缺,不少国有企业面临高技能人才流失严重和招用困难的双重问题,许多企业高技能岗位后继乏人,出现“脱节断档”的现象,已成为制约企业增强竞争力的主要障碍之一。职业培训体系不够完善,结构不尽合理,提高劳动者素质的任务十分艰巨。三是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宽,统筹层次偏低,一些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没有解决,制度安排有待进一步创新。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以及在乡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维护这些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显得较为迫切。社会保险基金资金来源单一,面临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四是劳动关系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仍较突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执法监察力量十分薄弱,与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倍努力地做好工作。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站在历史的新高度,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二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省委七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5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全省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向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必须认清时代特点,站在新的起点,抓住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在指导思想上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全局的思想,在发展目标上充分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工作布局上把认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促进劳动保障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扩大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相协调,政策措施、行政推动与立法执法相协调,制度安排与经办能力相协调,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相协调,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从当前劳动保障工作所处的历史阶段和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十一五”时期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安徽为目标,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逐步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分配格局比较合理,劳动关系比较和谐,社会保障比较健全,管理服务规范高效,为实现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要着力实现“六项新突破”:

(一)扩大就业要有新突破。继续把扩大就业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抓好国发〔20053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以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用3年时间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继续抓好组织起来就业工作,以建立创业基地、再就业一条街、街道劳务派遣机构和社区工作平台为“四个”抓手,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响应省委“全民创业行动”的号召,组织实施“创业扶持工程”,从政策、培训、基地、服务和维权等多方面给予帮扶,鼓励和支持广大劳动者自主创业。整合就业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起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作顺畅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改善就业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基本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兼顾做好其他群体的就业工作,探索建立市场就业长效机制,努力构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大就业格局,逐步实现全社会比较充分就业。总的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200万人以上,年均增长40万人以上,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250万人以上。

(二)加强职业培训要有新突破。认真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省、市要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快技师学院建设,县、区要重点做好技能型劳动者的培训工作。全面实施“2223”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到2010年全省建成20所技师学院,每个市至少建成1所技师学院,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万,培养高级工20万,培训各类技能人员300万人。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结合技师学院建设,加快实训基地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建设10个符合产业发展需要、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公共实训基地,完成再就业培训60万,创业培训6万,企业职工培训34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0万人。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技能人才选拔、评价、交流、激励、使用和保障制度。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鉴定规模达150万人。努力提高劳动者的专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就业能力。“十一五”期末,力争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5%,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5%,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逐步造就规模庞大、素质优良、专业齐全、梯次合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技能人才队伍。

(三)完善社会保险体系要有新突破。要从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统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城镇社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统筹公平和效率、统筹政府作用与市场效率的高度,以确保发放、扩大覆盖和完善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继续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做到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支付,并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等社会群体作出符合其就业和收入特点的制度安排,初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各类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要在全面实行市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省级统筹;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失业保险要健全省级调剂金制度,逐步实现市级统筹。医疗保险要探索建立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机制,着力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以基本保障为重点建立城镇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将医疗保障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居民;工伤保险要积极扩大覆盖面,探索建立工伤补偿、预防和康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生育保险要全面实施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逐步探索建立与其他保障措施相衔接的制度,到2007年全部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行社会保险“一票多费”征收办法,坚定不移地抓好扩面征缴工作。

四)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要有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行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2006年起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做到规范管理、健全机制,2008年基本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在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地区推行区域性集体协商。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方式。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逐步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决定企业工资分配的主要形式,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决定办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分类处理国有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加大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和对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2007年底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推进劳动仲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企业调解、区域性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工作体系,探索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

(五)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要有新突破。配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及时修订和出台地方性法规或办法。加快地方立法工作步伐,重点是提请出台促进就业、失业保险、集体合同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关于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实施办法、生育保险办法等政府规章,逐步建立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建立行政复议审查机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定期会审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完善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部门之间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协调机制和综合治理机制。强化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加强对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管。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逐步建立预防和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六)管理服务能力建设要有新突破。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加快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实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认证和协理员(专管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街道社区平台的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调查制度,强化基础数据、基础档案、基础资料管理。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立省、市劳动保障统一数据中心和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实现劳动保障主要业务全过程计算机管理。完成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在街道、社区普遍建立劳动保障信息发布站或查询终端,将信息网络和劳动保障各项服务向社区街道延伸。抓住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改革契机,改分险种设置为按业务流程设置为主,大力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化建设。设区的市全部成立工伤保险行政、经办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加快建立符合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要求的专业队伍,建立职业化监察员队伍和仲裁员队伍。强化干部素质教育,制定实施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分层分类全面培训各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高效型、阳光型、廉洁型”机关。

三、积极开拓创新,推进今年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200536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国务院36号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们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动员起来,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全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是,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0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概括起来表述就是“42445”。

1、强化目标责任,加快出台配套政策。要把“42445”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直至街道社区,继续实行就业再就业双重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总结上一轮实施再就业政策的经验,抓紧制定出台贯彻国务院36号文件的有关配套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新老政策、前后工作的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使贯彻中央政策与解决地方实际问题更好地结合起来。2月底前省里的配套政策要全部出台,各市必须在3月底前出台本地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要着眼于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落实好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针对前三年职业介绍补贴和再就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不理想的状况,建立健全“两项补贴”与工作实效挂钩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在今年的地方财政预算中增加对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投入,并根据落实政策和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支出使用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监管,确保不出问题。

3、突出抓好组织起来就业。在鼓励自谋职业和企业吸纳就业的同时,大力抓好组织起来就业。各市、县(区)都要建立一个有一定规模、管理服务规范、“孵化”能力较强的就业创业基地,使其成为组织起来就业人员的创业平台和试验性基地;各市、县(区)要开辟商业、饮食服务等就业再就业一条街,尤其是有特色的专业一条街,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提供经营场地;各城市街道都要成立劳务派遣中介服务机构,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及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各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要大力发展各类非正规就业组织,挖掘公益性岗位,积极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托底服务。启动“创业扶持工程”,完成“1155计划”,到年底基本建成100个创业基地,完善100条创业街,引进5000名创业能人,带动5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4、继续强化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广人本服务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失业登记、免费就业服务、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等就业服务制度,推行“一对一”就业指导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引导劳务派遣行为,加强对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做好《安徽省就业服务卡》发放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务工的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服务政策。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再就业百日帮扶”活动。继续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和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

5、加强失业宏观调控。全面贯彻落实失业调控方案,建立健全失业调控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业人员过于集中出现。严格审核落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兼并和改组改制时的职工安置方案,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建立规模裁员报告制度,规范裁员申报程序,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规模性裁员行为,防止过度无序裁员。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解决并轨遗留问题。

6、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工作。在春节后继续组织实施“2006春风行动”,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帮助。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启动技能扶贫项目,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大力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做好输出输入双向对接工作。在抓好国家级劳务输出重点示范县培育工作的同时,抓好34个省级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发挥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的政策效应,扩大劳动力转移规模,推进有序转移,全年新增劳务输出50万人。通过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就业和创业服务,鼓励青年学生、复转退役军人、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做好对失业登记大学毕业生的组织管理,加强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二)以职业培训改革发展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全面实施“2223”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抓好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竞争就业能力。

1、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全面落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细化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操作办法。继续指导53家院校和企业培训基地做好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发展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探索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种技能型人才。继续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全年培养新技师4500名,培养高级技工4万人。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跟踪服务。组织开展全省性的技能竞赛活动和技术能手表彰工作。

2、积极推进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改革发展。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为契机,坚持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企业需要为宗旨,鼓励和引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快改革发展。修订技工学校评估标准,将毕业生就业率、取证率纳入办学质量评估内容。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兴办各种类型的技师学院,年内力争创办6所技师学院,并结合技师学院建设在重点学校建立2个公共实训基地。

3、促进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启动实施技能再就业计划和能力促就业计划。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效果挂钩机制,落实再就业培训经费补贴政策,探索再就业培训与再就业结合的有效途径。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全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2万人。总结推广创业培训成功经验,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创业服务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继续组织实施“培养千名小老板,带动万人再就业”的创业培训计划。全年实施创业培训1.2万人,争取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年培训进城务工人员40万人,配合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

4、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建设。重点推动企业和院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选择部分大中型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指导企业开展技师评聘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建设,强化认证质量管理,规范技能鉴定行为,加大鉴定工作力度,全年实施技能鉴定28万人以上。推动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实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使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在培训就业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三)以落实政策、确保支付、扩面征缴、加强监管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保险的制度建设和政策完善。

1、全面落实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决定。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是继1997年国务院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完善制度的又一重大决策。各地要认真学习,突出重点,全面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要以规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对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建立缴费激励机制,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增加财政投入,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促进个人帐户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实行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尚未实施的亳州、宿州、滁州、六安、巢湖、宣城、池州、安庆8个市必须在上半年完成具体方案的制定,7月份启动实施,为实现省级统筹奠定基础。

2、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成果,继续做到当期无拖欠。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补发历史拖欠养老金。规范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建立失业保险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多渠道筹措失业保险资金,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各项社会保险都要把保发放、保支付摆在工作首位,积极研究解决基金征缴、资金平衡方面的问题,按规定及时支付待遇。

3、继续做好扩面征缴工作。2006年,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人数要分别达到360万、360万、420万、200万和70万人。养老保险要以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稳妥推进全省监狱系统工人参保,认真解决好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失业保险要在重点做好现有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同时,依法加大对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扩面力度;医疗保险要重点研究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及关闭、破产和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问题,抓好12市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试点;工伤保险要继续以煤炭、建筑、烟花爆竹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行业,以非公有制用人单位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人群扩大覆盖面,适时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工作;全面启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增收和收支平衡。扩大社会保险费征缴改革试点范围,今年继续在蚌埠、铜陵、淮南、阜阳、安庆、池州6个市组织开展“一票多费”征缴工作。

4、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加大企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工作力度,规范备案审查制度。选择2个市开展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在保证失业保险金支付的前提下,积极落实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制度,到年底80%参保缴费的职工基本建立规范的个人缴费记录。加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风险研究,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办法。制定工伤保险管理配套政策,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出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去年7个市组织实施的基础上,今年新增5个左右的市出台方案并启动实施。进一步理顺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继续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社区管理服务,探索推进老年社会服务计划,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到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0%以上。

5、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加强基金监管,各项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决不允许跨险种拆借或挪作它用。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保险金发放和基金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骗取冒领保险金、挪用基金行为。继续抓好以前年度挤占挪用基金的清理回收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报告和监测制度。发挥各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在完善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四)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登记制度为突破点,努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大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力度,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建设。要积极推行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劳动合同动态管理。启动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国有企业以及建筑等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省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地要尽快对本地区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有关情况,为实施行动计划做好准备。认真做好重组改制、关闭破产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国有企业改制后集体合同的重签、续签工作,加强对集体合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做好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积极在中小型非国有企业集中地区推进区域性集体协商。

2、加大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力度。严格落实《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建立最低工资随经济发展正常调整机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严厉处罚违规行为。制定分类解决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工作方案,逐步建立欠薪保障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17个市全部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对目前国家规定的持证职业(工种)按技术等级确定不同工资价位,定期发布价格信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价格对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

3、推进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继续加强三方协调机制建设。选择2个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试点,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在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快组建区域性调解组织,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强化劳动仲裁监督制度,规范劳动仲裁案件收费。加快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今年力争有条件的市都要成立劳动仲裁院。推动仲裁员队伍和标准化仲裁庭建设。贯彻《信访条例》,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周密制订应急处理预案,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今年一季度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五)以加强法制建设和基础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系统管理服务水平。要从当前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和未来事业发展的要求出发,加强劳动保障立法执法,切实强化基础建设。

1、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计划,重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政务公开制,出台并组织实施对社会和全系统政务公开的办法。加强对劳动保障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及时受理和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启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今年省厅重点是争取省政府出台《安徽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和《安徽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开展《安徽省失业保险条例》、《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探索建立“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的新模式,以签订劳动合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为重点,集中开展劳动用工、技术职业(工种)准入制度等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加快建立交通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继续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清欠工作。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加大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和对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解决好国有工业企业的工资拖欠问题,今年清欠额度要达到70%左右,为明年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打好基础。全面建立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守法诚信形象。进一步强化监察机构建设,今年尚未建立专门机构的市、县都要建立监察执法队伍,以保证三年劳动合同行动计划的顺利完成和两年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解决。

3、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适应工作重心下移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的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街道(乡镇)、社区平台工作标准和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制定加强基础台帐和统计工作措施,出台组织起来就业有关基础台帐的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推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持证上岗制度,高度重视解决部分协理员工资收入偏低和未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稳定和巩固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有条件的地方要继续充实人员,加强力量。

4、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等基础建设。完成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做好业务数据的整理整合工作。在省本级和部分市实施统一应用软件,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加快市级广域网建设,初步建成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基本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加强劳动保障统计和规划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探索建立社会保障调查制度,全面完成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保障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任务。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宣传工作。在劳动保障宣传方面,现在确实存在着这样的情况,一些地方对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到位,不少基层同志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了解不够。劳动保障法规政策本来就是为职工群众着想、为职工群众制定的,但由于宣传不到位,致使一些政策得不到老百姓的支持和理解,这种状况不利于我们工作的推进和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近期国务院下发了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决定,社会各方高度关注,更需要我们全面准确、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各地要把劳动保障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创新方式方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真正把好政策宣传好,引导舆论,为推进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切实改进作风,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当前,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改革和发展任务。必须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全省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努力提升能力建设水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务院近期下发的一个《通知》、两个《决定》,对再就业、职业教育工作以及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新的要求;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存在着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亟待研究解决;随着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劳动保障工作手段、工作方式以及对干部职工的工作要求等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等等。所有这些,客观上迫切要求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职工,必须不断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用新知识来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职工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地多一点学习,少一点应酬,多一些思考,少一些浮躁,把学习作为掌握知识、增强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调研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开拓创新能力,这样的队伍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适应人民群众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需要。

(二)坚持改革创新,实现劳动保障工作新突破。创新工作思路,突破工作难点,是劳动保障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不仅仅是体制机制的创新,也包括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在细微之处的创新和变革。“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无论是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还是在工作布局上,与“十五”时期相比较,在传承的基础上有很大的创新。在今年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田部长把“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概括为“六个要”。面对新形势劳动保障工作的艰巨任务,需要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只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实现劳动保障工作新突破。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是衡量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尺度,也是各项劳动保障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希望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把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融入到具体的劳动保障工作实践中,紧紧抓住影响当地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要在统筹城乡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完善社保体系、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益、加强法制监督等方面不断探求新思路,在改革中推动制度创新,在探索中寻找新途径,在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创造性地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实现事业的新发展。

(三)切实改进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今年的工作目标已明确,关键在抓落实,而工作能不能落实到位,就要看我们的工作作风实不实,工作效率高不高。切实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效能,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入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改善服务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继续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方便群众办事,强化为民服务;要坚持服务承诺、效能考评、限时办结等制度规定,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要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重点是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注意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培养、使用和锻炼干部,通过抓典型、树先进、强练基本功等措施,推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素质建设,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继续保持劳动保障系统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继续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在重大决策、资金安排、干部任用等问题上的民主监督,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规矩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同志们,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和谐安徽建设,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推进安徽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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