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部署安排,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落实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就业为工作重点,以推进金保工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主要目标,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要基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全市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大部分目标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取得较为明显的成绩。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市新增就业再就业931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1%,下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237人(65%),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682人(62%)。新增农村劳务输出1428人(79%)。职业技能培训2558人(64%)。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823人(69%),创业培训420人(70%)。培养新技师77人(23%)。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68.1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4.2%,低于目标0.3个百分点。
全市养老保险参保114111人(99%),征收养老保险基金 元。失业保险参保133127人(100%),征收失业保险基金 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7168人,其中有色公司45523人、农民工2000人(94%),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16566人,征收基金 元。大额统筹参保111273人,征收基金 元。工伤保险参保84371人,其中农民工4628人(84%),征收基金 元。生育保险参保19007人(32%),征收基金 元。非职工居民参保25042人,征收基金 元。
累计为33852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元,为8234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 元,为2898名失地农民发放养老保障金 元,发放率均达10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8%,社区管理服务率88%。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
1、抓目标任务分解,层层建立考核机制。根据全年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局从上到下建立了分解落实的责任体系,实行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管理。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考核力度,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责任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2、全力开发就业岗位,落实优惠政策。继续抓好组织起来就业工作,共创建组织起来就业实体15家,实现就业73人。同时对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进行了年检。继续开展“再就业优惠证年检活动”。全市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173本、年检37038本,发放《就业服务卡》2654份。为18122名符合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共计 元。继续发挥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上半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达19期,1133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22990人次。
3、开展专项活动,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以零就业家庭为主要帮扶对象的“再就业百日帮扶活动”。通过对零就业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体进行调查,全面了解掌握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状况、就业状况、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建立起援助对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摸排,确定援助对象3784人,其中零就业家庭168户207人。以开展送岗位上门、开展专场招聘会等各具特色帮扶服务,累计帮扶困难对象就业418人,其中零就业家庭101户128人。
4、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培训工作。以实施民生工程为契机,健全了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人员数据库,调整充实了定点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铜陵市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提高了培训质量。积极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在全市职业院校中开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试点工作。加大技能鉴定力度,上半年实施鉴定3784人,核发职业资格证书3299本。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宽创业培训范围,在全省率先将创业培训延伸到退役士兵。上半年共举办创业培训5期14个班420人,102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367人。
(二)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1、认真抓好“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一是今年元月启动实施了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现了医疗保险政策的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将所辖县一并纳入启动实施范围,在全省第一家实行对70周岁以上老人由财政全额承担医保费用。4月份首批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证卡发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会并为首批患者发放报销医疗费用4万余元。目前全市除在校学生外的居民参保率已达68%。二是加大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落实力度。全市共摸排符合条件人员219人,月发放基本生活费近3万元,实现了基本生活保障费的按时足额发放。
2、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加快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实施步伐。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3个行政村16089人参保,领取养老保障金人数为2898人,征缴保障基金 万元。继续开展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停发未认证的61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万元。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通过将考核工作与工作经费挂钩的方式,鼓励和调动社区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企业退管费收缴力度,截至6月底共收缴退管费 元。启动创建“企业退休人员标准化管理服务社区”工作。对下半年即将开展的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了调查摸底,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稳步推进。积极参与关破和改制企业医疗保险费用测算工作,探索困难企业和民营私营企业参加医疗保险途径。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规范工伤认定,共工伤认定200人,劳动能力鉴定160人。调整了工伤一至四级人员津贴和工亡亲属抚恤金标准。认真清理老工伤问题,与托管机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三方协议,完善了工伤保险业务结算方式。建立了全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保险数据库。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拟定了《铜陵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
4、失业保险运行平稳。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作,保障生活促就业,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按照失业预警调控制度要求,重点加强对改制调整劳动关系企业监管。启动失业保险市级统筹,会同财政部门对铜陵县失业保险基金专户进行了清理。统一了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开展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指导培训工作,上半年共开展12期培训班,为1316名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培训。
5、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健全并完善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开展了市本级和铜陵县2006年以来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规范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严肃了基金纪律。开展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共书面稽核用人单位802家,涉及职工近7万人;实地稽核用人单位116家,涉及职工1万余人。通过稽核,查出漏报、少报参保人数76人,少报基数 元。
(三)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积极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计划,规范企业工资分配秩序。积极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依法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全市334家企业办理了劳动用工登记证,登记职工达7万余人,城镇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上半年共指导、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变更、鉴证劳动合同8200余份,纠正违法劳动合同300余份。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由370元/月调整到500元/月。
2、强化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半年开展了“全市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百户民营股份制企业巡查”等专项检查,涉及用人单位182户,职工5000余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6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92万元,为25人补办社会保险,2102人补签劳动合同。继续以劳动保障年审为抓手,开展企业诚信评价活动。上半年共年审用人单位900余户,其中8家用人单位被推荐为2006年度全省诚信示范企业。
3、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实体化建设,今年我市在全省第二家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实现了行政职能与办案职能的分离。上半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1件,涉及职工183人,金额6.2万元。按照信访条例,定期开展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对受理信访案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共受理群众来信32件,上级转办件39件,接待来访千余人次,案件办结率均达100%。
(四)夯实基础管理,继续推进“金保工程”建设
以全省首批“金保工程”试点城市为契机,以省统一软件实施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信息数据编码,完成了基础参数采集和确认,完成了省统一软件系统集成。开展了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软件实施前的培训工作。5月1日,全省劳动保障统一应用软件在我市正式上线,目前运行基本平稳,各项业务均开始在新系统中操作。加快12333劳动保障信息咨询建设步伐,劳动保障网站全面改版,完成了网站数据库转移,实现了信息数据的网上查询。
(五)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做好农民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拟定了2007年全市农民工工作总体思路:健全一个体系、提高两个覆盖、抓好四项制度。即健全农民工维权体系,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抓好统筹城乡就业制度、抓好技能培训制度、抓好工资保障制度、抓好其他生活保障制度。继续组织开展以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已经在城市务工和零转移农户家庭为重点的“2007春风行动”,在市火车站为他们发放了就业维权手册、社会保险知识等宣传资料。举办专场招聘会,共组织106家单位进场,提供就业岗位7853个,有884人求职应聘。继续推进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优先为矿山企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以“沿江六市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为抓手,着力解决跨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共计为351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 万元。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参加单位已达21家,收缴保障金170余万元。
(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等项制度,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开展“一站式办理”和“一条龙服务”,对重点工作全程跟踪服务。坚持局领导带队,定期不定期对职工遵守“5+2禁令”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对效能建设责任制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一项内容。在全局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上重要讲话,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制定并下发了《市劳动保障局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2、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劳动保障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等,为全局干部职工制作了工作牌,自觉接受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顺利完成了17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做到了让代表和委员满意。“行风热线”上线3次,受理咨询投诉电话24个,回复“市民论坛”、“沟通在线”意见、建议58条。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及采取的措施
今年下半年,我局将重点围绕省厅下达我市考核目标,找准薄弱环节,强化相关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继续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
继续强化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推行“人本服务”和“一对一”就业指导服务模式。在做好为劳动者服务的基础上,下半年要突出做好为用人单位服务工作。继续开展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下半年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实行政策性补贴,安置年龄偏大、家庭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实行政策扶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开发适应性强的创业项目,指导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组织劳务输出项目,组织零就业家庭成员转移就业。对未能就业的零就业家庭采取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的方式,进行分类指导。努力建立零就业家庭帮扶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解决一户”,确保在10月底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现象。
继续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今年省厅下达的农民工培训任务由2500人逐步增加到8000人,对我市来说压力较大。上半年仅完成了24%,下半年要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抓紧分解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将农民工培训和鉴定这两项任务迅速落实到县、区,落实到定点培训机构,落实到用人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农民培训的优惠扶持政策,把有限的资源用在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中,有条件的实施培训券制度和培训费直接减免制度,尽量减轻贫困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负担。三是要对农民工的特点,各培训机构要在培训形式、培训方法、培训内容、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使培训鉴定更好地贴近农民、促进农民工的转移就业和技能提升。
启动实施“1155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在全市遴选50名高技能人才作为培养对象,进行为期3年的人才资金资助培养,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各类技工学校与企业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在培养技能人才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各类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岗位培训、技术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新技师成长。完善技师考评办法,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进一步突破比例、资历、年龄、身份限制,对优秀人员给予破格或越级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待遇。
(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省厅下达的各项保险任务顺利完成。
上半年全市养老、失业保险完成情况较好,但医疗保险、工伤工作和生育保险离省厅下达的任务有较大差距,有关部门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刻也不能放松,下半年要继续发挥一票多费征缴优势,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
养老保险要切实抓好各类企业职工参保制度的落实,着力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民营企业和转制企事业单位中组织扩面。另一方面要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稳妥地做好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医疗保险要研究解决困难企业及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的前提下,针对省厅下达的22万参保任务,各经办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运用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以及一票多费等手段,大力做好扩面参保工作,重点是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灵活就业人员,要进一步落实并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医保。
失业保险要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健全完善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
工伤保险要在巩固和扩大煤矿企业农民工参保成绩的前提下,下半年扩面重点是大力推进农民工高度集中的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要主动加强与建筑主管部门沟通与合作,采取适合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特点的参保缴费办法,合力推进建筑企业参保,力争通过我们的工作使工伤保险分散企业风险的效应得到充分体现,赢得相关部门与企业的支持。
生育保险要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保成果的基础上,要积极向各类企业拓展,使生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坚持与医疗保险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统一管理和分别确定费率、基金分别建帐、待遇分别支付的“三统三分”方式。
(三)突出重点,力求三项民生工程取得预期效果。
启动实施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致力让群众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享受和谐社会的温暖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要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使更多的社会群体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一是积极推进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年全覆盖的要求,在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的同时,重点要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全市中小学校学生7万多人,是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主体,是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经办机构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妥善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确保全年11万人参保的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全面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与技能培训意识。继续完善以市技工培训中心为龙头,各类技工学校为主体,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辅共同发展的技能劳动者培训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工程纳入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范围。加大对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对参加培训各类人员实行政策性补贴。在开发区建设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基地建设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工程进度,加强舆论宣传,力争到10月底正式挂牌运作,使其成为推进就业工作的长期抓手。三是加大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认定一个、解决一个,切实做到“两个落实”:一是人员落实,保证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享受到政策;二是标准的落实,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
(四)以《劳动合同法》出台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元月实施,下半年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力求政策深入人心。扎实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行“签约参保”。目前三个工作组正在各类企业督查指导,到8月底要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力争今年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社会保险参保率进一步提高。全面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实现对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动态监管。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工资宏观调控管理,全面抓好最低工资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加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力度,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继续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制度,探索将保障金制度逐步覆盖到全市所有使用农民工的企业。扎实做好小煤窑、小砖窑、小作坊和小石料厂专项清理执法检查,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劳动用工现场,实地检查用工情况,全面掌握用工实情,摸清用工底数,查清用工行为,建立检查台帐,严厉查处在砖瓦窑厂发生的各种非法用工行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使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取得实效。
(五)继续推进金保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金保工程”建设是一个协作性产物,需要各相关部门相互理解、支持、协助。针对省统一软件上线运行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要继续加强基础管理,加大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确保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在不断完善省统一软件功能、调整业务系统性能、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计算机核算较好地适应业务核算的要求。加快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建设步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适时对外开通服务。二是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强化监管,理顺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基础台帐管理,控制基金风险。针对上半年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抵交资产的变现步伐,加大对欠帐追讨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六)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党的十七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学习好十七大精神、宣传好十七大精神、贯彻好十七大精神、落实好十七大精神。要以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求真务实意识和创新意识为抓手,继续抓好效能建设,积极开展创建“三优”文明服务窗口活动,推动劳动保障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在思想、作风、管理和服务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提高干部职工掌握政策、执行政策的水平和能力,创新工作思路、工作领域和工作方法,使劳动保障工作不断创出新特色、取得新突破、达到新水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弘扬胡锦涛总书记提倡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