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以来,我中心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以转变职能、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各险种基金运行情况良好
1、截止5月底三项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元,其中统筹基金 元,个人帐户基金元,待转利息收入 元;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元,其中统筹基金 元,结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元,其中统筹基金 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元,其中统筹基金 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收入 元,支出 元,结余元,累计结余 元。
大额费用统筹基金收入 元,支出 元(其中支付人寿保险公司大额保费 元),结余 元,累计结余 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元,支出 元,结余 元,累计结余元(其中储备金 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元,支出 元,结余 元,累计结余元。
城镇非职工居民保险基金收入 元,支出 元,结余元。
2、医疗费用发生情况。
门诊费用发生情况:参保人员门诊(购药)共459806人次,发生费用 元,门诊(购药)次均费用 元。
住院费用发生情况:参保人员总住院5111人次,发生费用 元,均次费用 元。其中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4645人次,发生费用元,均次费用 元。退休人员住院2492人次,发生费用 元,占总住院费用的60%,均次费用元,在职职工住院2153人次,发生费用 元,均次费用 元。转诊转院222人次,发生费用元,均次费用 元。
商业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情况:住院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享受大额保险共95人次,在人寿保险公司获得理赔 元,人次最高补助金额达到 元。其中大额费用统筹68人次,补助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人次,补助 元。
按期完成2006年度规定病种门诊费用结算工作:共办理费用结算907人次,统筹基金支出 元。扣除不符合规定费用约 元。同时对07年上半年申报的126份规定病种材料进行了初审,退回不符合规定材料36份。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医保中心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创出多项亮点工作:
1、积极做好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今年元月份,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启动,为做好这项惠民工程,将这项保险基础做实,开头做好。中心组织相关科室精心制定了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就医就算业务流程,参与制定了《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印制了《就医申请表》、《转诊转院表》、《易地安置申请表》等多项业务表格,目前《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册》已正在编印中,拟向广大居民发放。为做好相关结算工作,保证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待遇,中心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开设了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财政支出专户,并制定了《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向定点医疗机构征求意见,对于合理意见予以充分吸收修改。4月12日,我中心派专人参加了我市首批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证卡发放仪式,并为首批居民患者发放了4万余元医疗费。
2、“两定”机构管理工作日趋科学规范。
(1)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定点单位服务协议,目前除总量控制医院外,其他单位2007年协议已经全部签订。
(2)年初中心对各总量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疗费用指标如平均住院费用、住院返诊率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各定点医疗机构发函公布,确定2006年统筹基金决算金额,使各定点医疗机构从数字中找出差距与不足,促进医院自觉遵守协议,达到自我控制、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目的,此举取得预期的效果。
(3)3月份,抽调人员协同市局相关科室对定点单位2006年协议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了2006年的风险保证金。确定了总量控制定点医疗机构2006年决算指标并做好超支补偿工作。
(4)借今年金保工程上线之机,提出需求,要求通过软件控制达到定点医疗机构明细费用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力求真正实现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网络的实时监控,达到变事后拨款为事中审核。
(5)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用医疗质量指标、医疗费用指标、动态管理医院。
3、针对大病特病门诊治疗管理工作的老问题,出台新举措。从今年元月份开始,对“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病人”实行“专病特约定点医疗”制度,并发放《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病人告知书》,与就诊患者比较集中的南京军区总医院、合肥武警医院两家医院建立业务联系,确定为特约定点医院,患者选择一家作为自己约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就医备案及诊疗、购药制度,规范器官移植病人抗排斥治疗管理,参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咨询等服务,使患者利益落到实处,使有限的基金不被浪费。
4、工伤、生育保险管理工作进展迅速,实现新突破。认真清理整顿老工伤问题,与托管机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三方协议,切实规范管理,维护老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确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拟定了《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结算协议》,向定点医疗机构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拟定了《铜陵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
5、医疗保险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取得实效。一是拟定了各项保险便民宣传册和宣传单,准备向广大参保人员发放。二是中心领导坐客电台“行风热线”等节目,现场为参保群众解答疑难问题,接受投诉。三是配合市局工伤、生育保险两次在楼下进行了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直面社会群众,提高政策透明度,扩大宣传覆盖范围。
6、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严把日常管理工作窗口建设关。2007年中心开展了“优质服务年”活动,结合市局优质服务窗口流动红旗竞赛评比,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一是完善了学习制度。每周五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学习,使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各项能力得到了加强;二是将“八要”、“八不要”、“八个一点”做为医保服务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推出多项便民措施。例如实行首问负责制、AB岗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亲民、为民服务措施。易地安置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在手续齐全、单据清楚的情况下,当日审核,当日结帐。建立快速通道,对一些特殊、危急病人快速处理、特事特办等等。三是完善考评制度。对职工的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查处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改进。三月份,我中心被省“巾帼文明领导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光荣称号,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还在市电台行风热线节目中得到参保对象的高度赞扬。四是牢固树立为参保人员服务的意识。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机关效能建设和政策业务等各方面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显著改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7、积极配合信息中心进行金保工程医保软件的测试与培训工作,力求实现局领导提出的“能用、实用、好用”的目标。
8、积极配合市审计部门对近几年来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
三、存在问题
1、中心工作人员与参保单位和人员比例悬殊大,再加上人员调动及其他特殊原因等等,实际在中心工作人员仅有十几人,工作忙不过来,如基金财务科只有两名工作人员,每天有大量的基金进出,事务繁多,工作人员精神高度紧张,影响了效能的提高。
2、现行医保政策尚需完善。例如安装人官材料、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大病特病门诊费用报销等等没有具体政策可依据。
3、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稽核工作还需加强。
4、门诊规定病种管理需要完善,制度上还有漏洞,费用结算工作需要改进。
5、宣传力度仍需加大,参保人员对我们的政策还不是很理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总量控制医院2007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
2、与各险种定点医疗机构签订2007年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3、进一步完善定点机构协议控制指标体系,做好定点协议服务管理,督促定点机构严格执行“三个目录”,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同时,监督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降低不合理费用的支出,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不断理顺医、保、患三者的关系。
4、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建立健全基金预算、决算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的预算、分析、控制、决算和稽核、检查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5、做好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建立健全工伤、生育经办流程,规范待遇审核支付工作。
6、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业务经办流程,编印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项保险便民宣传册,发放给参保人员,使医保政策不断深入人心,为医保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7、进一步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干部的创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经办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真正做到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对外服务高效便捷,树立医保经办机构的新形象。
8、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的作用,加强对“两个定点”的管理和基金的监控,真正发挥计算机网络日常经办、协助监管、帮助决策的功能,使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