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公开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个人申报 — 用人单位审查 — 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并委托评审— 提交评委会评审 — 评审结果公示 —下发文件 — 资格证书办理
二、一年一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开报考条件和考试结果;
转发省厅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 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验证有关证件 — 报省厅审核并办理证书 — 资格证书发放
三、二年一度国务院津贴和省政府津贴的选拔,公开选拔条件、程序和结果;
个人申报 — 用人单位审核— 人社局受理,初审合格 —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厅参评
四、三年一度的学科带头人选拔,公开选拔条件、程序和结果;
个人申报 — 用人单位审核 — 人社局受理,初审合格 — 提交相关专业的评委会评选 —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政府同意— 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 下发文件和证书
五、二年一度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
单位组织申报 — 人社局受理,初审合格 — 报省厅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