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医疗保险 >> 正文  

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http://www.tlldbzh.gov.cn 07-10-28 10:15:07 作者:[] 来源:[]

受理部门: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1、《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一份(来中心领取)

2、工伤认定表原件一份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原始病历及复印件一份

5、诊断证明复印件一份

6、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清单(住院发票须附“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出院小结”;门诊发票须附“用药明细清单”或“检查项目清单”等)

7、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一份(1-10级工伤职工提供)。

业务流程

1、受理、初审、建档

申请人将上述资料提交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前台经办人员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并登记在册。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业务受理后,经办人员及时对资料进行严格的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在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中为工伤职工建立“工伤人员申报信息”。

时限:1个工作日

2、复审

这个环节的复审主要是针对工伤医疗费用的复审,复审部门为医务管理科。

时限:1个工作日

3、待遇确定、复审

根据工伤认定等级确定工伤待遇,待遇确定时将审核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及工伤职工参保时间、缴费基数,工伤时间、工伤认定时间等情况。

时限:2个工作日

4、领导审核

科室负责人复审后,再由中心分管主任和主任审阅。

时限:1个工作日

5、财务审核转帐。

时限:1个工作日

6、资料归档整理。

时限:1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欠费期间的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工伤认定时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工伤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工伤保险科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4、转外地治疗,必须符合规定,并填写《铜陵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5、旧伤复发、康复治疗、辅助器具配置等必须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确认表。辅助器具配置标准一般为国产普及型,使用进口产品,按国产同类产品标准支付费用,超过标准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6、其它证明材料:

1)参保职工因工死亡,提交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2)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提交派出所出具的其家庭成员生存资料证明及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因交通事故工伤巳有民事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重复支付相应待遇;如果民事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由于肇事者逃逸等原因,受害不能获得民事赔偿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当获得赔偿后应归还给工伤保险机构。

7、截至20067月,我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市人民医院、职工总院、二院、疾控中心、博爱医院等五家。工伤职工治疗和旧伤复发等需要治疗的,都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急诊除外)。

 

  

 

上一篇:
下一篇:

 

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
关于公布2007年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通知
新参保登记
关于印发《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劳动争议法规政策
铜陵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医保IC卡挂失、补办及查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刘永富副部长到我局视察
单位查询
养老查询
医疗查询
输入单位编号 输入验证码
 图片看不清?点击重新得到验证码


劳动就业 职业培训
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
劳动仲裁 基金征缴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法制监察
案例分析
>>>更多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信息中心承办 
E-mail:master@tlldbzh.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皖ICP备07000266号 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