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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地安置人员异地住院管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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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lldbzh.gov.cn 07-10-28 10:22:36 作者:[] 来源:[] |
办事程序:参保人员持单位证明到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居住表》(表五)报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医务管理科备案,住院治疗时,须在五日内通知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进行登记,待医疗终结后,将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处方、治疗明细清单交给本单位,由单位代办员到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进行结算。
办事时限:异地就医手续随到随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结算完毕。
经办部门: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2126833、212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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