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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诊转院审批及医疗费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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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lldbzh.gov.cn 07-10-28 10:23:49 作者:[] 来源:[] |
办事程序:必须先经市内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转诊,由所住定点医院开具“转院报告单”,到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医务管理科进行审批登记,在外地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待医疗终结后,将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处方、治疗明细清单交给本单位,由单位代办员到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进行结算。
办事时限:转诊转院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危重病人随到随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结算完毕。
经办部门: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2126833、212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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