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铜陵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暂行办法》、《铜陵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暂行办法》。
办事程序:申报单位(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规定材料,发受理通知书,审查后,符合定点资格的,发给资格证书,不符合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可再次申请。
申报材料:《铜陵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书》;执业许可证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药师的职称证明材料;药监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证明材料;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承诺期限:十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项目经办:医疗保险科
联系电话:212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