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培训,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选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采取授课、研修或实习等多种形式,学习先进生产技术、科学管理经验以及其他国内难以学到的业务知识。
■ 项目分类
出国(境)培训按项目可分为审批类、审核类、备案类出国(境)培训项目。
○ 审批类项目
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是指向国家外国专家局申请立项、由国家引进国外智力专款全额或部分资助的国(境)外培训。此类培训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出具出国任务批件;二是多数有国家引智经费的全额或部分资助。
○ 审核类项目
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指的是各地区、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各企、事业单位通过友好关系或经济技术合作关系等与外方签约安排的国外培训项目,可由外方出资或由我方参团单位自筹经费。
○ 备案类项目
备案类出国境培训项目是指执行引进技术设备合同,或与外方签定的多边和双边贸易、科技、贷款及赠款等协定(议)安排的国(境)外培训属备案类出国(境)培训项目。
目前此类出国(境)培训项目暂未列入年度申报计划。
■ 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
每年9月至10月项目单位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所有的项目经铜陵市外专局审查合格后,报请铜陵市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通过,然后再上报省外专局。次年四月份左右国家外专局下达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通知。
○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要求填写培训的必要性、培训的内容、目的以及通过培训要解决的问题。
项目应偏重于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项目;重点放在新农村建设(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节水、新品种繁育、农产品深加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优先支持本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在发展区域经济中起到重要作用的项目;能促进铜陵人才管理、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项目。
○申报方法
审核类培训项目,需填写“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的相关内容。打印成书面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铜陵市外国专家局。
审批类培训项目需在http://projectonline.caiep.org网上申报提交,省外专局初审通过后,项目单位通过网上打印成书面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铜陵市外国专家局。
■ 项目执行
1、组团单位选拔参团人员,确定名单;
2、组团单位与外方培训渠道沟通洽谈培训有关事宜并签订协议;
3、外方培训渠道提供邀请函、日程安排原件及翻译件;
4、收集材料,报请铜陵市人民政府下达任务批件;
5、团组人员进行政审;
6、国家外专局下达审核件;
7、制作护照;
8、办理签证;
9、出国前预培训;
10、按期出国进行培训;
11、回国后对培训进行总结。
说明: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先由国家外专局下达出国任务批件,后由市政府外事部门下达出国任务确认件。
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先由市政府外事部门下达出国任务批件,后由国家外专局下达出国任务审核件。
■ 项目总结
(一)按照国家外专局规定,出国(境)培训团组结束境外培训任务回国后半个月内要向铜陵市外国专家局报送培训总结,总结内容需体现出国培训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和回国后的整改方案及设想等。及时将因公护照送交市外办。
(二)属于国家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培训团组,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按照国家外专局规定进行费用核销工作。
(三)出国(境)培训人员回国工作后,在一至三年期间收到良好效果,并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的培训项目,应及时向市外国专家局报送项目成果。
(四)培训团组回国超过一个月,不在规定其限内上报培训总结,下年度不再受理培训项目的申报。
● 注意事项
搞好引智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环节。搞好引智工作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突出重点,选准项目
引进国外智力的重点要始终放在对企业科技进步、区域性经济发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攻关、重点工程等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上。在筛选项目的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的症结,特别是对项目中的一些关键技术性问题要了解清楚,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要清晰和具体。
○ 选准专家
要选择可以解决具体、关键性问题的专家,要求针对性强、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对我态度友好。需专家解决的问题,经专家本人认可。项目确定之后,可以通过我驻外机构、引智部门、外事、外贸部门或在国外的亲朋好友、留学生等对国外进行联系。专家来华时间和在华停留时间由专家本人和用人单位商定。
○ 及时申报,争取立项
项目确定后,要按照我局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对聘请专家的意义、作用、需解决的主要问题、预计产生的效果要填写具体、详细,按规定程序逐级申报、审核和审批。
申请立项的时间定于每年的6--7月,逾期不报者,原则上不予受理。
已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要抓紧实施。
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的引进国外人才项目须当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特殊情况未能当年执行,转入下年的,需再次申报;出国培训项目一般应在当年底前执行完毕。
○ 专款专用,加强管理
引智经费属专项经费,不可挪作它用。按国家外专局的规定,引智经费由我局监督使用。
○ 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科技保密
涉及知识产权、国家科技保密项目,须经市政府或主管部门同意,必要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申请立项。
在项目实施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国家科技保密。
○ 搞好接待,注意实效
专家来华前,用人单位要制定好接待计划,同时做好食宿、工作条件及接待人员等方面的准备。专家来华后,要严格接待程序,努力搞好与专家的关系,在生活和工作上要尽量给专家提供方便,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 严格纪律,内外有别
接待人员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礼貌待客,不卑不亢,做到内外有别。要尊重外国人的风俗习惯,对专家的隐私及薪金、婚姻等不要当面询问。对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要按照中央对外宣传口径进行宣传。对专家向我市提供的专利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新品种等不宜对外宣传,以免对专家造成伤害。
○ 认真总结,及时推广
专家离铜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写出书面总结,并在15日内报送我局。总结要注重专家所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今后的打算和建议。
○ 组织出国培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目的明确,针对性强;
2、选择可靠的国外接待单位;
3、弄清国内组团单位的资格;
4、出国人员要精干,专业对口;
5、搞好出国前预培训;
6、抓好国外管理,遵守外事纪律,注意涉外保密。
7、回国后15日内,应写出国培训总结,确保培训质量。
联系电话:0562-216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