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批准后,有关单位作好以下工作:
1、制定专家工作计划;
2、到我局申请办理专家来华邀请和机票;
3、安排专家接待:
自有专家项目:由用人单位根据专家来华航班时间自行安排专家的接待工作;
寻找专家项目:由我局根据外方通知委托北京接待单位办理专家到京的接待事宜和专家由北京到合肥的机票,由用人单位到合肥机场接机,安排食宿和工作等事宜。
4、报送项目总结:
项目执行完毕,用人单位须填写《执行情况表》,认真总结专家来华的工作情况、帮助单位解决的技术问题、项目的执行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的作用和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并附专家在华期间的工作照四张,上报我局。
5、下拨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可以预拨一半经费,执行完毕后全部下拨。一般项目,执行完毕后一次下拨。经费下拨的依据是用人单位报送的项目总结和执行情况表(附专家来华往返国际机票复印件,专家工作照片)。下拨经费严格按照国家外专局规定的资助标准、开支范围执行。
联系电话:0562-216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