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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工资变更申报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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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lldbzh.gov.cn 11-08-02 13:51:21 作者:[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来源:[] |
工作程序:参保单位应于每年5、6月份申报本单位下一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底)的缴费工资,申报时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表》,并提供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报表,也可在经办窗口拷盘导出本单位缴费基数电子表格,由参保单位录入并核对,打印出纸质报表经盖章确认,报至经办窗口。平时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发生变动时,应于当月及时申报。
办理时限:两个工作日内
服务窗口:市社保中心征缴科前台③④号窗口
联系电话:2166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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