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一、参保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二、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报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后提供以下材料到市级经办机构审核: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趸缴人员3份、月缴人员1份);
2、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趸缴人员2份、月缴人员1份);
3、《铜陵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趸缴人员2份、月缴人员1份);
4、参保登记汇总表(趸缴人员3份、月缴人员2份)
5、《铜陵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申请表》二份;
6、《铜陵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
7、二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待遇申请人员);
8、需要开证明的人员证明一份;
9、代扣代缴协议一式二份。
三、市级社保经办机构每月10日前将符合规定的参保人相关信息传送到参保人指定的银行进行代扣代缴,银行制作缴费存折后由市级社保经办机构传递到社区,社区(居委会)向参保人发放,参保人缴费次月后享受有关待遇。
备注:参保人达到退休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及时到社区申请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填写《铜陵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社区专管员每月5日前将上月变更情况汇总上报至经办窗口,完成变更信息的录入更改。参保人员变更缴费比例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到所在社区填写变更表,确认下一年度缴费比例。6月10日前,社区协管员将变更缴费比例人员名单汇总报经办窗口。未填写变更表的人员,视同按上年缴费比例缴纳。
服务窗口:五楼参保登记科(2号窗口)
服务时限:参保工作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0562——2166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