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第1号令)
办事程序:《社会保险登记证》原则上一年验证一次,特殊情况随机验证。参保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注核验标记或印章,5年期满的予以换证。
应提供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4、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办事期限: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验证不收费
经办部门: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
联系电话:2126862
相关政策:验证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上年度验证情况;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情况;申报缴费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