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养老保险 >> 正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http://www.tlldbzh.gov.cn 07-10-28 10:01:56 作者:[] 来源:[]

办事程序:

1)参保单位向市社会保险中心提供《离退休人员增减呈报表》。

2)社会保险中心通过建行或邮局建立养老金存折。

3)存折由单位统一发给个人。

4)基本养老金由社保服务中心统一打入存折。

发放日期:每月7日或15

 

基本养老金补发

补发分两种形式:

1、社会保险中心每月25日直接补发到基本养老金存折上;

2、通过参保单位及时补发给离退休人员。

 

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

办事程序:

1)参保单位或社区向社会保险中心提供《离退休人员申领丧葬抚恤金呈报表》、《离退休人员增减呈报表》、《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

2)社会保险中心审核后及时支付给单位或社区。

3)参保单位或社区及时支付给继承人。

项目经办:社会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2126870     2126868

 

上一篇:
下一篇:

 

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
关于公布2007年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通知
新参保登记
关于印发《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劳动争议法规政策
铜陵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医保IC卡挂失、补办及查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刘永富副部长到我局视察
单位查询
养老查询
医疗查询
输入单位编号 输入验证码
 图片看不清?点击重新得到验证码


劳动就业 职业培训
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
劳动仲裁 基金征缴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法制监察
案例分析
>>>更多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信息中心承办 
E-mail:master@tlldbzh.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皖ICP备07000266号 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