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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离退休人员(在职)死亡有关养老保险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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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lldbzh.gov.cn 07-11-15 08:49:14 作者:[] 来源:[] |
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皖政发[1997]63号)及相关政策。
办理程序:社区或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必备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办理。
申报材料:申请、死亡证明、个人帐户手册。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经办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2126867 212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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