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养老保险 >> 正文  

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http://www.tlldbzh.gov.cn 07-11-15 08:46:26 作者:[] 来源:[]

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皖政发[1997]63号)及相关政策。

退休条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市级以上劳动鉴定部门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为14级)的;

 4199741日前因工致残,经市级以上劳动鉴定部门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为14级)的。

办理程序: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必备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办理批准手续。

申报材料:申请和公示材料、档案、身份证、个人帐户手册。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特殊工种除外)。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经办部门:社会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2126835

 

上一篇:
下一篇:

 

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
关于公布2007年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通知
新参保登记
关于印发《铜陵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劳动争议法规政策
铜陵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医保IC卡挂失、补办及查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刘永富副部长到我局视察
单位查询
养老查询
医疗查询
输入单位编号 输入验证码
 图片看不清?点击重新得到验证码


劳动就业 职业培训
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
劳动仲裁 基金征缴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法制监察
案例分析
>>>更多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信息中心承办 
E-mail:master@tlldbzh.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皖ICP备07000266号 版权所有 请勿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