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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审批程序


http://www.tlldbzh.gov.cn 08-04-10 16:45:42 作者:[] 来源:[]
一、 企业经办人员或失业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二张、本人档案一袋(含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失业金发放科(社保局五楼失业待遇审核窗口)进行待遇初审,并报局失业保险科复审;
二、 复审合格后到就业服务局(市社保局三楼)办理求职登记;
三、 失业金发放科开具培训单;
四、 凭培训单到市技工培训中心(天井湖公园旁)培训;
五、 凭已培训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金发放科领取失业证,到基金财务科领取银行存折单据(有效期一个月)。
联系电话:212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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