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保险金发放
办事程序:
(1)失业保险登记窗口依据失业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失业登记审核手续,录入微机后,生成发放数据。
(2)社会保险中心按照失业金发放数,通过建行发放到失业人员失业金存折上。
(3)发放时间:每月12日。
2、申领医疗补助金
法定依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
办事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办事程序:失业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必备材料;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逐级上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其本人。
申报材料:住院治疗的《病历》、医疗费发票,《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3、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定依据:《安微省失业保险规定》
办事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办事程序:失业人员家属提出申请,并提供必备材料;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逐级上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其家属。
申报材料:失业人员《失业证》、领取失业保险金《存折》、死亡证明等证件,失业人员家属身份证明。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4、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金一次性领取
办事程序:
(1)由参保单位或农民工本人向失业保险登记窗口提供《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一次性领取审核表》。
(2)失业保险窗口初审后,逐步上报审核。然后由社会保险中心通过建行建立存折;存折由社会保险中心发给单位或本人。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项目经办:社会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2126885 212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