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征缴科业务流程
一、对外业务流程
1、参保单位职工新增、变更(转入、转出、停保、终止、在职转退休)
工作程序:参保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明细表》(在局网站下载或在办理窗口领取),提供以下资料:调动手续或单位证明、已鉴证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退休审批表、死亡证明等,其中调动手续文件、劳动合同、退休审批表、死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此项业务按月受理,当月25日之前办理业务,次月执行。
办理部门:征缴科前台③④号窗口
办理时限:两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2166612
2、单位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工资变更申报
工作程序:参保单位应于每年5、6月份申报本单位下一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底)的缴费工资,申报时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申报表》,并提供本单位参保人员工资报表,也可在经办窗口拷盘导出本单位缴费基数电子表格,由参保单位录入并核对,打印出纸质报表经盖章确认,报至经办窗口。平时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发生变动时,应于当月及时申报。
办理部门:征缴科前台③④号窗口
办理时限:两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2166612
3、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发放
工作程序:每年7月份由经办窗口集中打印对帐单,单位参保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领取发放,个体参保人员由代理机构统一领取发放。特殊情况也可零星办理。
办理部门:征缴科后台⑤号窗口
办理时限:每年7月份集中发放,特殊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2166869
4、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查询
工作程序:参保人员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网站、社保经办大厅触摸屏查询,也可提供身份证在经办窗口查询。
办理部门:征缴科后台⑤号窗口
办理时限:即到即办
联系电话:2126869
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费缴纳
工作程序:参保人员在所在村签定银行扣款协议书,领取缴费存折后凭存折到指定银行,根据选择确定的月缴费金额或一次性应缴金额及时存入资金,参保人员应于每月20日之前缴费,银行25日之前划款
办理部门:可至征缴科前台②号窗口咨询
办理时限:
联系电话:2166609
6、新农保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工作程序:各村协理员填写《新农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附人员转入转出证明、死亡证明、参保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可办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在制发存折后不能修改)等基本信息更正,缴费档次变更以及参保关系中断、续接、终止、在职转退休等。
办理部门:征缴科前台②号窗口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2166609
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费核定
工作程序: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和工行存折在社区签定银行扣款协议书,再由社区专管员统一交至指定银行(工行百大支行六号窗口)。每年9、10月份核定连续参保居民次年应缴费,每月1日对上月新参保居民核定当年(历年)缴费和次年缴费。
办理部门:征缴科前台①号窗口
办理时限:
联系电话:2166609
8、居民医保在校学生参保缴费
工作程序:每年9月份学生开学时,根据在校生参保名单,由学校代收学生保险费并录入参保缴费表,至市工商银行网点缴入市地税局开设的居民医保归集户,缴费后持银行缴费回单到市地税局基金科核对,再将《参保缴费表》纸质版(须盖章确认)和电子版同时报至经办窗口。
办理部门:征缴科①号窗口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2166609
9、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费缴纳
工作程序:参保人员在社区签定银行代扣代缴协议,领取缴费存折后,根据选择确定的月缴费金额或一次性应缴金额及时存入资金。参保人员续缴保险费的,需在每月20日之前将当月保险费存入缴费帐户。
办理部门: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可至征缴科后台⑦号窗口查询
办理时限:
联系电话:2166866
10、居民养老人员在职转转休、缴费比例变更
工作程序:参保人达到退休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及时到社区申请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填写《铜陵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社区专管员每月5日前将上月变更情况汇总上报至经办窗口,完成变更信息的录入更改。参保人员变更缴费比例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到所在社区填写变更表,确认下一年度缴费比例。6月10日前,社区协管员将变更缴费比例人员名单汇总报经办窗口。未填写变更表的人员,视同按上年缴费比例缴纳。
办理部门:征缴科后台⑦号窗口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电话:216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