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 8月 4日
本 期 目 录
【 工作动态 】
●行管局“抢时抓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所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市“ 事改办”认真会商 市修缮处续改方案
【 信息短波 】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严肃改制期间财务管理纪律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求各涉改单位尽早发布拟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算公告
【 政策解读 】
● 办理提前退休需要哪些条件
【 工作动态 】
行管局“抢时抓点、积极稳妥”地推进
所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一、全面完成了天井湖宾馆转企改制工作,转企后的天井湖宾馆轻装上阵,继续发挥国宾馆的接待功能,目前已基本进入运营阶段。
二、提前进行了下属事业单位市直机关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转企改制工作。( 1)局“一把手”亲自挂帅,成立了行管局转企改制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改制方案。 6月中旬,行管局结合市直机关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人员资产的实际情况,草拟了《行管局转改制初步方案》,现已进入紧张的修改完善阶段。( 3)清产核资、审计和评估。 7月上旬对市直机关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进行了人员资产的核资、审计、评估,已基本结束。
市“ 事改办”认真会商 市修缮处续改方案
为加大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程,指导第二批涉改单位的方案拟定工作。 7月 30日下午,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了市修缮处续改方案。
本着尊重历史,联系实际的原则,各成员单位从资产评估、机构编制管理、人员身份界定、人员工资审批、社保并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编办主任、市“事改办”主任朱海波要求市修缮处“摸清家底、权衡利弊、早作决策”,并要结合成员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续改方案进一步完善,以便于续改工作的早日完成。
【 信息短波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严肃改制期间财务管理纪律
为贯彻落实《 2008年全市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做好各改制单位在改制期间的财务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日常经费开支,单笔在 1万元以上或单日累计在 2万元以上的,需报委改制办公室负责财务工作的成员会签。对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预收款项,根据业务完成进度按期确认收入。债权、债务事项,严格按合同、协议中的约定处理。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求各涉改单位
尽早发布拟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算公告
近日,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涉改单位发布拟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算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有权在清算组织首次公告之日起的 90天内申报其债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411号令)未按要求办理注销手续引起纠纷的,按有关规定,涉改单位的主管部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承担全部债务)。
【 政策解读 】
办理提前退休需要哪些条件
截止 2007年 6月 30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周年(含 5周年)且工作年限满 20年、或 工作年限男满 30年、女满 25年 的在编职工 , 在转企改制时,可以按照事业单位退休金标准办理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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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转企改制单位。
报: 省编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领导,
市委组织部领导,市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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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 8月 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