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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集中签约行动的通知


http://www.tlldbzh.gov.cn 11-10-19 15:46:32 作者:[劳动关系处] 来源:[]

关于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

集中签约行动的通知

县、区、开发区三方机制成员单位,铜陵有色、铜化集团公司及各直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充分发挥工资协商在维权维稳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铜陵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扩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已建工会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集中签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引导企业普遍建立健全职工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实现互利共赢,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到2011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5%以上,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有效开展。

二、时间安排

“百日要约集中签约行动”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12月31日。

三、范围和内容

1、范围:

全市所有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均纳入“百日要约集中签约行动”实施范围,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经营状况等不同,集体协商内容及形式有所侧重。

2、协商内容:

①国有及其控股企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协商工资增幅和分配形式。

②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制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重点就工资正常增长水平,以及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等进行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

③小型非公企业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是围绕本企业、本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进行协商,建立完善劳动定额标准协商共决机制。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9月份启动“百日要约集中签约行动”,召开全市三方机制工作会议,研究推进部置和工作措施,印发《通知》。各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培训,确保行动顺利实施。

2、提出要约阶段。10月份广泛组织企业工会主动向企业方发出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行政领导有效沟通,争取行政的理解和支持。

3、平等协商阶段。11月份对及时应约的企业,要组织开展平等协商和合同签定工作。

4、审核公示阶段。12月份确保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草案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生效后要向全体职工公示,同时报送上级工会备案。

五、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把开展“要约行动”作为促进劳资双方平等协商的重要手段,纳入日常工作计划,认真研究部署。要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深入开展要约行动的良好氛围。

2、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要在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的基础上提高协商质量。要将劳动报酬增幅作为协商重点,企业上年度人均劳动报酬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在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可控制在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及以下。通过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等专项集体协商,努力提高集体合同的质量。

3、完善措施,激励推动。把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列入每年人社部门和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没有完成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任务的单位不能评优秀等次奖。设立专项奖励经费,制定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适时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可推荐为市“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候选单位(个人)。对于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约集体合同工作的企业,不得参加“和谐企业”和“诚信企业”评比表彰,原则上不得享受市政府的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性补贴。企业经营者不可授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4、发挥优势,加强合作。县、区、开发区三方机制成员单位,应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实施意见》(铜人社 号),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妥善解决平等协商过程中和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引导用人单位和职工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合作,共进退、促发展,开创劳资双方互利共赢、共享发展成果的新局面。

5、掌握进度,按季报表。为及时掌握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请各主管工会于每季度后3日内将当季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季度统计表》附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分别报市总法律保障部(邮箱:tlghflbz@sohu.com)和市人社局仲裁办(邮箱:ldk_tiger@sina.com)。第四季度报表于2012年1月3日前报送。

附件:1、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样本)

2、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季度统计表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总工会

铜陵市企业联合会 铜陵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1年9月8日

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市委办、市政府办。


附件1: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样本)

(企业行政名称)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和《铜陵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办法》规定和职工要求,结合安徽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本企业实际,我方拟同你方进行 年度第 次工资集体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协商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 日;

2、地点:在 会议室。

二、协商的内容[可视企业、行业(区域)情况选择]

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上涨或下浮的百分比);

3、超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

4、企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

5、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6、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办法;

7、其他由企业职工提出要求协商的与工资有关的问题。

三、协商代表的确定

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 名协商代表。我方协商代表是:

首席代表 职务:

其他代表

请你方于协商会议的7日前提供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四、请你方提供以下资料:

1、上年度经过中介机构确认的财务决算报表;

2、上年度公司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3、本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损益表;

4、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请在协商会议开始5日前,提供给我方协商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在收到本要约书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附: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

(如首席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另附首席代表委托书;如有外聘代表,应另附外聘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委托书)

工会委员会(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季度统计表

( 年第 季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本季度情况

本年累计

备注

⒈ 企业总户数

⒉ 职工总人数

⒊ 组建工会组织企业户数

⒋ 覆盖职工人数

⒌ 发出要约份数

⒍ 收到要约份数

⒎ 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合同份数

⒏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人数

⒐ 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份数

⒑ 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企业数

⒒ 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人数

⒓ 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份数

⒔ 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数

⒕ 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人数

⒖ 送审工资集体合同份数

⒗ 送审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数

⒘ 送审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人数

⒙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人数

⒚ 培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协商代表人数

9 7 3 1 2 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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