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服务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外来劳动力及有其他就业形式需求和转职需求的在职人员。
(
2)服务内容:
为求职者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将求职信息录入全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提供匹配的职业信息和用人单位信息。
(
3)办事流程:
①求职者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提供
1张
1寸近期免冠照片,通过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或劳动力交流等方式,求职择业。②详细填写求职登记表,求职登记有效期限最长为
1个月。③求职者被录用后,有权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社会保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