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关于印发铜陵市企业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政[2002]35号)。
办理对象: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
提供证件:
1、城镇居民户口簿;
2、毕业证、劳动预备制培训证或职业资格证;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收费标准:不收费
证件用途:《就业登记证》是记录培训、就业、流动、签订劳动合同、求职登记以及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必备证件。
办理期限:随到随办
项目经办:市劳动力市场
联系电话:212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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