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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转院


http://www.tlldbzh.gov.cn 10-02-08 08:11:03 作者:[] 来源:[]

办事程序:转外就医的必须经已定点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主任 (副主任 )医师提出转诊意见后,由医院出具转诊证明,转诊证明应有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经医院医务科加盖公章,到市医保中心领取并填写《铜陵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转诊原则是转上不转下,先转省内后转省外,转诊医院必须是国家非营利性医院。

办事时限:即到即办

经办部门: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 2126837、216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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