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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医疗费用及辅助器具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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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lldbzh.gov.cn 07-10-29 14:09:48 作者:[] 来源:[] |
办事程序: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就近抢救,并3日内报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备案。异地发生工伤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参保单位应当在伤害发生后7日内向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报告。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由参保单位携有关票据向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申请结算。经批准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到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单位安装配置辅助器具。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根据待遇审批标准对辅助器具费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费用,根据工伤医疗费支付程序办理。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手续
经办部门:市医疗和工伤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2126838 2167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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