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和失业金申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本人人事档案。
2.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享受失业金应具备的条件
1.缴费满1年;
2.非本人意愿失业;
3.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0日之内办理等。
三、享受待遇标准
1.非农业户口享受失业金最长为24个月(见对照表)
2.农业户口享受一次性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一年一个月)。
四、审核程序
本人或单位申请→失业金待遇审核窗口受理后初审→局失业保险科审核→免费培训→失业金发放窗口(五楼)领取失业证和银行存折通知单。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备注:
1.档案资料要齐全(含有历年个人资料、劳动合同书等)。
2.每周四去市技术工人培训中心免费培训。
四、办事窗口
市社保中心农保和失业保险服务科(4号窗口),联系电话:2126871